我市开展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

02.12.2014  04:11

    【本报讯】今年,按照“安全兰州-2014”系列活动安排部署,我市集中开展了“降事故、畅交通”道路交通专项整治行动,在为期121天的专项行动中,出动执法人员1万余人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4万余起,全市道路通行效率得到提高,交通安全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这是记者11月30日从市安委办获悉的。

    专项行动重点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事故多发及隐患突出路段、车辆及驾驶员源头管理、交通运输企业、农业机械等五个方面开展安全整治,并广泛开展“文明交通行动”宣传活动。在为期121天的专项行动中,各级各部门共组织联合检查46次,出动执法人员11051人次,排查各类运输企业393户,责令改正违法生产经营行为1991起,排查一般事故隐患164起,落实隐患整改资金126万元。共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242392起,其中违法停车140369起,涉牌涉证45588起,超速51547起,货车超载3288起,客车超员724起,酒后驾驶876起。

    市安委办要求,下一步,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化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开展“回头看”,对已经排查出的各类问题和隐患,要组织督查检查,务必落实整改;结合冬季特点,防范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大道路检查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整治机动车超速、超员、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强行超车、强行会车、农用车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要做好应对冰、雪、雾等恶劣天气,确保道路通行安全的各项准备工作,做好极端天气条件下扫雪除冰等排险除患工作,全面提高道路交通安全行车条件。各县区各部门加强协作配合,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整体合力。公安交警部门要充分发挥道路交通安全“主力军”作用,狠抓道路行车秩序整治,强化路面执法和监管;交通部门要充分发挥道路运输行业管理职能,严把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和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农业部门要认真履行农机监理职能,积极开展农机安全教育,提高广大农民交通出行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