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19.03.2015  03:07

    兰州晚报讯(首席记者郭兰英)“到2016年末,兰州产品质量要显著提升,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要顺利通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验收。”这是市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兰州市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工作方案》中确定的目标。

    保障性住房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

    《方案》提出,到2016年末,全市质量水平明显提高,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环境质量显著提升,人民群众质量满意度和兰州质量美誉度显著提高,顺利通过“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考核验收。

    具体目标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0%以上;农产品例行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食品监督抽查合格率达95%以上。工程质量:大中型工程和保障性住房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100%;其他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达98%以上;新开工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受监覆盖率达100%。服务质量:新增2个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成40个标准化菜市场,消费者对服务质量满意度持续提升。环境质量:巩固大气污染治理成果,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国家控制目标,城区空气质量指数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得到有效保护。

    新区质量发展水平要位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兰州将围绕“质量发展、标准提升、品牌建设、质量安全、质量保障”五大工程建设,全面开展“打造一个高地,实施两个攻坚战,完善四个体系,建设五类示范区,推进八项重点工作”的特色创建工作,确保成功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其中,打造一个高地,就是把质量发展作为兰州新区发展战略的核心内容,结合兰州新区发展整体规划,创新发展理念,围绕制定质量发展战略、提升质量发展基础、完善质量标准体系、质量诚信体系建设、检验检测平台建设、产业园区建设等重点方面,全面推进质量创建工作,为全市创建工作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努力使兰州新区质量发展水平位居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建设国家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我市将建设五类示范区,分别为“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循环经济示范区、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乡镇、街道)、国家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

    2016年全市至少建成1个国家级、4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农业标准化生产普及率达55%以上。要建设循环经济示范区,在全市形成11条循环经济产业链,培育30户省级示范企业,实施188个重点项目。要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乡镇、街道),建立基层食品药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和保障体系,创建30个以上食品药品安全示范乡镇(街道);在此基础上,力争创建1个国家级或省级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县区。

    同时,要建设国家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2015年,全市建成2个以上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2016年,每个县区至少建成1个省级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全市至少建成1个全国中小学质量教育社会实践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