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多个文明单位及个人受表彰
11.08.2015 11:24
本文来源: 政府
8月10日,市文明办召开会议,通报我市全国及省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社区受表彰情况,并对上述单位、村镇、个人的宣传及推广工作进行部署。会议要求,要开展先进典型媒体宣传展示活动、社会宣传展示活动和观摩学习宣传活动,展现我市精神文明建设的丰硕成果,进一步扩大精神文明创建的社会效果,用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投身“四个全面”建设,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崇尚和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不断为建设幸福美好新兰州、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据悉,今年2月份,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了第四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和文明社区。我市有文明单位4个,它们分别是:兰州市城关区地方税务二局,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兰州市殡仪馆,中国农科院兰州畜牧与兽药研究所;文明乡镇1个,即永登县苦水镇;文明村1个,为榆中县来紫堡乡冯湾村;文明社区1个,为兰州市城关区雁南街道天庆嘉园社区。
7月份,省委、省政府命名表彰了第十二批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我市有文明县1个、文明单位36个、文明乡镇7个、文明村6个、文明社区9个、先进工作者10人;在会上还命名表彰了第四届甘肃省道德模范与首届“陇原美德少年”,我市有道德模范7人、“美德少年”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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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8.2015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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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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