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
【本报讯】8月15日,记者从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行动”动员会上获悉,为深刻吸取兰石化“8·4”火灾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领域和市政公用设施安全生产工作,市建设局于近日印发了《兰州市城乡建设局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按照《方案》要求,从即日起到11月19日,我市将对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和市政公用设施开展安全生产百日大整治。
《方案》要求,要对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整治。特别要对轨道交通及管线迁改、上跨下穿、过街天桥、黄河桥梁等重点工程的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部位、重点环节作为检查整治重点。将分别从依法施工情况、安全管理情况、文明施工情况、脚手架搭设情况四个方面进行检查整治。其中,重点检查基坑支护、土方开挖、模板、起重吊装、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工程在施工前是否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履行审核验收手续或专家论证,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同时,将加强对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道路、桥梁、路灯等市政设施容易发生事故的区域进行检查。其中,将对城区4个污水处理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对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保管、储存、安全用电,防火、防盗、消防设施完好程度以及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预案落实、安全演练、消防等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还将结合城市供水、供气、供热等行业特点,重点检查供热、供水、燃气设备和管网安全运行情况。针对本辖区内的施工现场,将结合我市燃气行业特点,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在开工前与燃气单位联系收集管线资料、查明工程施工范围内地下燃气管线的情况;建设单位是否与燃气单位签订安全施工协议,并会同施工单位与燃气单位共同制定燃气管线设施保护方案;施工单位是否根据已制定的燃气管线设施保护方案,组织制订相应的管线设施保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施工单位是否将燃气管线设施保护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报监理单位审核批准,并通过技术交底方式落实到相应工作层面作业班组负责人和具体的挖掘机司机和挖机监控作业人。
据了解,目前,全市建筑领域仍然存在着意识树立不牢、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隐患检查不严等问题,导致发生了“4·11”自来水局部笨污染的严重安全事件,以及市政道路建设中接连发生的7起天然气管道被挖断的事故。通过此次大整治,将进一步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高施工管理水平,改善作业现场施工条件,彻底消除各类隐患问题,促进全市房建和市政项目快速、有序、安全实施;确保城市供水、燃气、排污等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