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六五”普法工作迎来省检

16.09.2015  02:47

    【本报讯】9月15日,由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张晓兰率领的全省“六五”普法验收工作第八组来到我市,就我市“六五”普法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组一行实地走访了红古区、七里河区,并召开座谈会,听取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汇报。

    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占亭,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祥明陪同调研,副市长咸大明及任建国、华风、朱守科等参加汇报会。

    据了解,近期启动的全省“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为期15天。包括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三运在内的省委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共13位省级领导带队,组成13个工作组,赴全省14个市(州)、甘肃矿区和28个省直单位进行普法检查验收。据介绍,检查验收主要以省委、省政府转发的“六五”普法规划和省人大常委会决议为依据,重点检查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及相关法律等的学习宣传情况;领导干部、青少年等普法重点对象学法用法情况;运用新媒体新技术开展普法情况;法治文化建设情况;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普法有关制度建设情况;普法组织领导、机构建设和工作保障措施落实情况;普法的实际效果等。

    检查组一行来到红古区窑街街道司法所,调研了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情况;随后来到红古区国税局和红古区委党校,考察法律进机关和法治教育基地建设情况;检查组走进兰州公交集团指挥中心,实地察看普法平台建设及法治文化车厢建设情况。检查组通过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市“六五”普法工作进行了全方位的考核。

    袁占亭向检查组一行汇报我市“六五”普法工作情况。2011年以来,我市“六五”普法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提高全民法律素质为目标,以深化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为重点,不断创新和丰富普法载体,努力提高全体市民尤其是领导干部、公职人员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积极营造“平安兰州”、“法治兰州”、“和谐兰州”的法治环境,普法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我市先后被评为“全国‘六五’普法中期先进城市”,安宁区荣获“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皋兰县石洞镇文山村和城关区临夏路街道桥门社区分别获“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76个村(社)被评为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

    张晓兰听取汇报后指出,法治宣传教育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因此省委、省政府非常重视此次考核验收工作。兰州市各级高度重视依法治市工作,建立了普法的网络、队伍,通过突出抓领导干部、公务员等重点对象的法治宣传教育,带动了全民学法,普法宣传教育成效显著。

    针对下一步工作,张晓兰要求,普法工作也要做到精准化,要从问题导向出发,进一步创新工作方法,早日谋划“七五”普法工作;要把更多的目光和力量集中到补足短板上,尤其要重点解决示范点数量偏少等突出问题,同时要以“六五”普法总结和“七五”普法启动为契机,并在传承以往好的方式和做法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工作理念、形式方法和工作机制,不断提高普法教育的针对性。

    袁占亭表示,当前我市法治建设中仍然存在一些薄弱环节,我们也将以这次检查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创新思路、丰富载体、查漏补缺、补足短板,不断推动法治兰州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迈上新台阶,不断强化全社会的法治意识,全面形成尊法、信法、守法、用法、护法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