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全社会公示承诺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市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四办四清单”管理制度

22.05.2017  11:10

我市全面推行服务承诺“四办四清单”管理制度,5月19日召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治转提”专项行动工作推进会对这项工作进行了书面安排。

据悉,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服务承诺“四办四清单”管理制度的通知》,对全市各级各部门涉及647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办理事项,按照“即收即办、当日办结、限时办结、代办服务”四个类别制定清单,并面向全社会进行公示承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该制度的建立,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解决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工作中存在的服务不优、效率不高等问题。

清单主要内容涉及即收即办、当日办结、限时办结、代办服务四个部分。其中,即收即办类102项,涉及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房屋买卖合同》修改备案、城市建筑垃圾准运核运、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变更法人或负责人)、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办证、社保信息查询等;当日办结类60项,涉及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临时居民身份证办理、机动车变更登记、机动车转移登记、城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安置申报、企业特殊工时审批等;限时办结类434项,涉及限额内外商直接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民办高中(职业学校)审批、教师资格证认定、机动车辆城区通行审批、施工许可证发放、《房屋买卖合同》撤销、养老机构服务收费、公路客运站收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社保卡挂失补办等;代办服务类51项,涉及护士执业注册、台属证办理、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资格审核、贫困老年人生活补贴、残疾学生和残困子女助学补贴、证件登报挂失等。

与此同时,即收即办,要求行政相对人在申请办理有关事项时,在办理要件齐全的前提下,办理单位现场受理后,当场予以办结;当日办结,要求行政相对人在申请办理有关事项时,在办理要件齐全的前提下,办理单位现场受理后,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核流程或者无法当场制发证照的,应在1个工作日内予以办结;限时办结,要求行政相对人在申请办理有关事项时,在办理要件齐全的前提下,办理单位现场受理后,需要经过相关论证评估、会议研究决定,或者需要进行现场查验的,应在公示承诺办理时限内予以办结;代办服务,市级部门代为初审或受理,由省级部门审批或办理的有关事项,区(县)及其部门代为初审或受理,由市级部门审批或办理的有关事项,由街道(乡镇)、社区(村)代为初审或受理,区(县)及其部门审批或办理的有关事项,由下级单位初审或受理后报送上级单位审核或办理,应在公示承诺的办理时限内予以办结。

四办四清单”管理制度将全面公示服务事项、服务流程及办理结果。其中,市级“四办四清单”将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公示公开,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及邮箱,接受社会监督。同时,进一步细化清单内容,明确办理事项所需资料要件,采取信息公开、服务指南等多种形式作出公开承诺。兰州新区、高新区、经济区和8个区县将按照市上的做法,尽快建立完善本地区“四办四清单”并全面公示公开,主动接受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在兑现承诺方面,全市各级各部门将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内部管理体制,优化办事流程,全面落实首接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AB角”工作制等各项工作制度。并切实加强教育培训,使广大干部充分认识实施服务承诺“四办四清单”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严格履诺践诺,坚决杜绝让办事单位和群众“跑空趟”的现象。

此外,对社会各界和群众的举报投诉,对无正当理由超过公示办理时限,庸懒散慢、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优亲厚友,态度冷漠、作风粗暴等问题,由市“治转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巡察组进行调查核实,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予以严厉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