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

26.07.2016  16:09

  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全面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旧版职业资格证书自2016年9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办理和核发,此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核发的旧版职业资格证书仍然有效。

  据悉,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沿用了旧版职业资格证书的基本样式、颜色,将普通版证书和统考版证书合并为一个版本,取消文化程度、发证日期、复核记录等项内容,并印有个人信息二维码,可直接通过手机扫描验证。新证书启用后,我市还同步启用新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对职业资格证书的申报、发放、打印实行全流程管理,由市人社局统一印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