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交警集中整治乱停车占盲道

17.12.2014  13:30

  连日来,本报开设不文明行为曝光台专栏,对我市街头的不文明行为和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曝光。12月11日,本报曝光我市机动车乱停放影响交通现象后,兰州市交警部门立即作出反应,对我市城区乱停放车辆进行整治和查处。通过连续几日的整治,我市机动车乱停放的现象有了好转,道路通行率得到提高,城市道路秩序通行有序。

  12月16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通过几天的整治,城区路边停车的现象明显减少,在天水路记者发现不时有交警巡逻车通过,一旦发现路边乱停车的现象立即予以纠正和处罚。当日上午10时,东岗交警大队交警在定西路巡逻时发现,两辆轿车停靠在路边,而在不到5米的地方就设立着禁止停车的标志。巡逻交警立即上前,对两辆违法车辆下发了处罚通知书,并现场拍照。看到交警处罚,一轿车司机连忙上前,说自己刚把车辆停下,于是交警对该司机进行了交通法规的宣传,并告诉驾驶员乱停车对道路交通和城市形象的损害。通过批评教育,该司机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甘心情愿接受了处罚。

  采访中,东岗交警大队大队长王锡惠介绍说,机动车乱停放不仅影响道路正常的通行,也体现着一个城市的文明素质。王锡惠表示,在这次整治行动中将坚持“教育是前提,处罚是手段,规范是目的”的原则,提升驾驶人员文明交通意识,让城市道路变得平安通畅。

  与此同时,近日我市交警部门还对占据盲道的现象进行了整治和处罚。记者发现,通过整治我市机动车占据盲道的现象有了很大的改观。交警在沿街商铺进行了宣传教育,要求商铺老板发现占据盲道的现象予以阻止和劝说,从自身做起,文明停放车辆。采访中,七里河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杨宗明解释称,凡是把车停在没有划定停车标志的人行道上的,都属于违章停车,尤其是占用肓道的车辆都会被拖车。杨队长称,以下三种情况,交警大队执法将更加严格,车辆也肯定会被抄告。第一种也是最为严重的一种情况是:车辆堵住了盲道。他说,对占盲道停车的行为,执法队员将肯定给予抄告处罚。同样,如果人行道上划定了停车标志,但车主没有把车辆完全停放到停车位上,有车体部分占了盲道。此外,第三种情况就是把车停在主干道、主要商业区和窗口单位的人行道上。

  七里河交警大队副大队长杨宗明表示,在为车辆通行保畅通的时候,也要为行人和盲人出行保畅通,即日起,七里河交警大队将在辖区范围内沿街商铺展开广泛宣传和教育,针对屡教不改的现象,对违法司机进行严肃处罚,并对长期占用盲道的车辆拖离,为行人、盲人打造安全畅通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