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对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活动作出部署---我市举行9项活动欢庆国庆

30.09.2014  11:52

  为隆重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对我市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活动作出部署。

  庆祝活动的重点主要有9项:

  1.国庆节前:走访慰问新中国成立前参加工作的老战士、老同志、烈士遗属、伤残军人等优抚对象,劳动模范、道德模范和其他先进模范人物,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2.9月29晚8时:举行兰州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文艺演出活动。

  3.9月30上午:在兰州烈士陵园举行兰州各界2014年烈士纪念日公祭活动,向烈士敬献花篮,瞻仰烈士纪念碑,参观兰州战役纪念馆、“红星照耀中国——外国记者眼中的中国共产党人”展览馆。

  4.9月30日上午:在卧龙岗园林公墓区内举行“甘肃抗战老兵纪念园”奠基仪式,缅怀抗战烈士,并为健在的抗战老兵捐赠墓地、免费雕刻石像,为已故甘肃抗战老兵、烈士建造纪念园、纪念墙等人文景观。

  5.9月30日:当日举行庆国庆兰州市第六届社区艺术节开幕式;10月1日至2日,举行全市“乡村舞台”节目展演,筛选优秀节目编排《乡村舞台秀》;10月3日至7日,举行“百姓大舞台”——兰州市第二届群众自发文艺团队节目汇演,集中展示我市创建国家级示范项目“群众自发文艺团队建设机制”成果;10月8日晚,在金城大剧院举行“乡村舞台秀”专场演出。

  6.10月1日上午:举行兰州市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升国旗仪式,组织辖区党政机关干部职工、烈属、老战士代表、学校师生、解放军、武警官兵代表和各族各界群众参加。

  7.10月1日至2日:每天上午10时至下午3时,在兰州水车博览园举行“热爱祖国”全市社区群众书画笔会及少儿书画笔会。

  8.国庆期间:邀请全市科技工作者,道德模范、劳动模范等先进模范人物,各族各界群众代表开展庆国庆游园活动。

  9.国庆期间:市、县区四大家机关办公场院或大楼悬挂国旗,并在显要位置悬挂“热烈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5周年”横幅。各县区在辖区重要交通路段悬挂国旗、彩旗、道旗和庆祝新中国成立65周年宣传横幅,LED大屏播放宣传标语,城市广场、重点街道开启夜景照明设施。各级各部门搞好本系统本部门卫生以及亮化、绿化、美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