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州科技报告制度全面实施

24.11.2015  16:5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科技厅关于加快建立甘肃省科技报告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建立高效、可行的科技报告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近日,州政府办公室批转了州科技局《关于建立临夏州科技报告制度的实施意见》,这标志着我州科技报告制度将全面推行。

意见》明确提出,凡财政科技资金支持的科技计划项目,项目执行期满需呈交科技报告。2015年,对正在实施的5万元以上州列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先行试点。2016年,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全面启动科技报告工作。2017年,全州科技报告能够提供良好的开放共享服务,科技人员能够在已有科技报告基础上高起点开展研究工作;2018年,形成比较完善的科技报告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科技报告能够为全州科技创新和政府决策提供重要的基础信息支撑。

意见》明确提出,按照“谁立项、谁管理”的原则,由各科技项目管理机构对应指导和督促归口管理的项目承担单位呈交科技报告。依托临夏州科技情报研究所,设立临夏州科技报告管理服务中心,建立临夏州科技报告共享服务平台,推进全州范围内科技报告的接收、保存、管理与共享服务。把科技报告作为项目验收(结题)的重要内容,作为对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承担(主持)单位后续滚动支持的重要依据。

科技报告是描述科研活动的过程、进展和结果,并按照规定格式编写的科技文献,包括科研活动的过程管理报告和描述科研细节的专题研究报告。建立科技报告制度,将科技报告纳入科研管理,有利于加强各类科技计划协调衔接、避免科技项目重复安排,有利于广大科研人员共享科研成果、提高科技投入效益,有利于社会公众了解科技进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