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金融体系运行稳健风险总体可控

26.06.2014  11:06

本报 北京 6月24日讯 记者许志平 牛娟娟报道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受国务院委托, 中国人民银行 副行长 刘士余 今天作了题为《国务院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的报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党的 十八大 以来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有关工作情况。

  报告指出,当前,我国经济运行仍处在合理区间,金融机构财务指标良好,金融体系运行稳健,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稳中有忧,稳中有险,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十分艰巨,部分领域或地区的金融风险还比较突出,主要表现为部分企业债务率过高、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不良贷款上升、高收益理财产品兑付违约风险上升、金融业网络和信息安全存在隐患等。

  报告表示,党中央、国务院始终高度重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加强对金融工作的领导,作出了一系列部署。下一阶段,金融工作将牢牢把握服务实体经济的本质要求,全面深化金融改革,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重点抓好七项工作。一是稳定总量、优化结构,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工作;二是加强金融风险监测分析,及时化解处置金融风险隐患;三是继续加强和改善金融监管,完善监管协调机制;四是继续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不断增强金融体系抗风险能力;五是完善金融市场体系,强化市场机制的约束作用;六是加快完善跨境资本流动监管体系,防范短期资本流动冲击;七是推进金融基础设施现代化,维护国家金融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