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官等级将与行政职级脱钩

24.01.2016  02:59

    【据新华社电】2016年,我国将完善法官员额制等基础性改革的配套制度,抓紧研究制定相关试点方案具体实施办法,实行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脱钩。

    23日召开的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提出,各级人民法院要积极推进法官职务套改工作,推进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及工资制度改革试点,认真落实中央确定的试点方案,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抓紧研究制订试点方案具体实施办法,实行法官等级与行政职级脱钩,建立有别于其他公务员的法官单独序列管理及工资制度。

    “坚持激励与约束并举,鼓励办好案、多办案,鼓励优秀人才安心基层工作。”会议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