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如何抚平“空巢”之痛
刚刚过去的猴年春节,如同以往的每一个春节,“候鸟式”迁徙在中国大地上演。常年留守在家的老人们,与日夜牵挂的子女团聚,无疑是一年中最开心的时刻。然而“残酷”的是:当人们似乎还沉浸在过年的喜悦中时,假期却已“先行告退”——游子们不得不又踏上离乡的路,父母们一夜之间又变回“空巢老人”。
最是寂寞老人心。然而,多少老人只能频频翻动墙上厚厚的日历,期待来年春节的再次团圆。媒体报道的数据显示,截至2013年底,我国老年人口总数将超过2亿。而另据调查,我国老人“与子女孙辈同住”的比例仅为21.99%,而其余近八成的老人,或是“与老伴一起同住”、或是“丧偶独居”。这意味着,目前中国老人的绝大多数、近80%都属于“空巢老人”、总量接近1.6亿。并且,这些“空巢老人”往往大都不同程度存在各种健康问题,其中许多甚至是“瘫痪在床10多年”的失能老人。据全国老龄办数据,“我国目前约有3300万失能老人,全国4亿家庭中,大概三分之一的家庭受到照料失能老人的困扰”。
老龄化已成大势所趋,“空巢”之痛,恐难用“常回家看看”抚平。虽然无论是从道德上还是法律上,子女都是赡养照顾父母的“第一责任人”,为人子女者,对于空巢老人“常回家看看”当然非常必要。但仅靠于此,显然又远远不足以应对如此大面积普遍逼仄的“老龄、空巢”现实,也不足以根本化解近年来频发的“空巢老人孤独离世”悲剧的频繁发生。
因此,当子女普遍因为这样那样的客观原因无法时时陪伴在父母身边时,我们就只能寄希望于发挥家庭、社会和政府等多方的合力,建立起对“空巢老人”的社会化关怀机制。首先,各级政府责无旁贷。政府作为最大的公共服务提供者,在养老问题上必须把责任充分落实到位,多有一些责任担当,为包括“空巢老人”在内的老年人口提供兜底的基本养老保障,让人人享有生活照料、医疗护理、精神慰藉、紧急救援等基本养老服务。
其次,各基层组织和城市社区,也可以在这方面有所作为。媒体曾经报道,有些地方的社区或街道推出了“时间银行”,就是征集志愿者去照顾本社区或街道需要照顾的老人,然后等这些志愿者自己也需要别人照顾的时候,再由其他的志愿者去照顾他们。这无疑是对独居老人和“空巢老人”社会化关怀的一种有益尝试,可以加强宣传和引导,吸引更多志愿者加入其中。
最后,空巢老人的问题,折射着中国经济社会的转型,交织着现代化过程中的矛盾。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建立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发展老年服务产业”。要从根本上解决好这样问题,更需要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出发,一方面缩小地区发展不平衡,完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另一方面遵循政府扶持、社会兴办、市场推动原则,采取股份制、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购买服务等,鼓励社会资金投资兴办老年公寓等,在服务准入、监督管理、政策扶持等方面一视同仁,实现养老机构投资与经营主体多元化。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关注“空巢老人”,就是关注我们的明天。是时候为老人的幸福做出更多努力了,为了他们,更是为了我们自己。希望各级政府都能担起该负的责任,社会各方都能齐心协力、齐抓共管,让“老有所终,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社会理想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