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心获“全国文明单位”表彰

12.05.2015  12:27

2015年4月27-2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文明办在南京人口国际培训中心举办卫生计生系统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培训班,总结、交流卫生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经验,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专题培训,并对进一步做好卫生计生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出了部署。
        培训班通报表彰了卫生计生系统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和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称号的单位,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省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省预防医学科学院常务副院长、省预防医学会会长、中心主任王新华代表中心领奖。
      国家卫生计生监察专员张旭光在会议上指出,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卫生计生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结合机构改革工作实际,抓紧精神文明建设不松劲,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全国卫生计生系统要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和行动,增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能力,弘扬主旋律、汇聚正能量、树立新风尚,为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中心将以“全国文明单位”建设为新的起点,认真准备文明单位的复查工作,提升单位文明形象,强化职工个人文明素质,使中心在国家、全省的影响力进一步提升,促进中心的各项事业再上一个新台阶。(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