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融资平台“一把手”“5连倒”

09.11.2014  01:10

    这曾是一串叱咤成都商界的名字:成都工业投资集团(工投集团)原董事长戴晓明、成都兴蓉集团原董事长谭建明、成都高新区投资集团(高投集团)原董事长平兴、成都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建工集团)原董事长张俊、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控集团)原董事长吴忠耘。

    近日,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谭建明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至此,这5名融资平台公司老总,全部被党纪国法追查,创造出同城多家融资平台“一把手”“5连倒”的“腐败奇观”。人们不禁要问:这是怎么了?

    据成都市纪委工作人员介绍,自2012年来以先后查处了成都工投集团、兴蓉集团、高投集团、成都银行、投控集团、建工集团等多家国有企业负责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大多数违纪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其中,一批融资平台公司老总的违纪违法格外醒目。

    成都工业投资集团原董事长戴晓明,2007年他初到工投集团时,工投集团基本丧失融资能力。在他带领下,仅仅4年,2011年工投集团实现利润10亿以上。业绩不可谓不辉煌。然而,2014年5月14日,戴因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受贿金额1479.21万元。

    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吴忠耘。2008年10月31日,成都投控正式挂牌成立时,他被任命为第一任董事长。截至2012年底,集团注册资本金50亿元,账面总资产201亿元,实际控制资产达4000亿元。2014年1月24日,吴因受贿被组织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兴蓉集团原董事长谭建明,在2002年兴蓉集团成立时,首任董事长,以10亿元资本撬动了总额60亿元的成都水务项目。11年来,集团累计完成投资200余亿元,业务覆盖川甘陕粤等地。谭却因受贿3千余万元,近日被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平兴、张俊等亦如此。这批融资平台公司的老总无一不是业绩“能人”。本可以在融资领域发挥作用,为地方做更大贡献,却无一例外地倒在了“贿赂”之下,令人痛心。“5连倒”暴露出很多问题,如朋友圈腐败、吃请送收风气、回扣惯例等。尤其值得警惕的是:行政资源企业化,企业决策个人化。   □据新华社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