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暴打女司机案今开庭 施暴者被控故意伤害罪
警方公布男司机道歉画面
今天上午,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一案在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人民法院开庭。被告人张某被控犯有故意伤害罪,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之中。
5月3日下午,一段35秒视频网上疯传:在成都市娇子立交处,一名男司机将一女司机逼停后当街殴打,35秒内4次踢中女司机脸部,整个过程触目惊心。这段视频引发数万网友转发,其中不乏微博知名博主李伯清等,数万网友谴责男子太过冲动,“一点事情就要把别人往死里弄,下手这么重。”
经查,5月 3日下午14时12分,被告人张某(男司机)因对被害人卢某(女司机)驾车违规变道不满,驾车违规变道追出三环,两人在成都市锦江区三环路航天立交至娇子立交辅道路段驾车相互追赶、挤靠。
随后,张某在娇子立交桥下将卢某驾驶的车辆逼停,并将其拖出车辆驾驶室,用脚手踢打其头面部等处,致其左颧弓骨折、左上颌骨骨折、左眼眶骨折,经法医学鉴定, 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
殴打结束胡张某将散落地面的卢某的财物捡起放回其驾驶的车辆内后,回到自己驾驶的车辆内,被群众围住,后被接110指令到达现场的民警挡获。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据法医鉴定结果,男司机或将面临刑罚。
关于男司机的第一条确定消息来自于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分局的官方微博,这条5月4日凌晨3点33分发布的情况通报称,2015年5月3日14时20分许,在成都市三环路娇子立交桥下,一辆“大众”轿车上的驾驶员张某,因行车纠纷,对另一辆“现代”轿车上的驾驶员卢某进行殴打,性质恶劣。经审查,张某因涉嫌寻衅滋事,锦江公安分局依法对其进行刑事拘留。
5月4日,锦江公安分局公布了张某的道歉视频。视频中,张某双手被拷,穿灰色上衣,他的脸被打上了马赛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