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5〕61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的通知》(国办发〔2015〕29号)精神,省政府决定成立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现通知如下:
一、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及主要职责
(一)组成人员。
省政府常务副省长咸辉担任协调小组组长,省政府秘书长张生桢,省政府副秘书长俞建宁、张正锋、白文晖、武志斌、姜云兵,省编办主任赵含栋,省发展改革委主任为成员。
(二)主要职责。
在推进省政府各部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基础上,统筹研究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重大改革措施,研究拟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的有关重要事项,协调推动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重点难点问题,指导地方相关工作,督促各地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同时,要与省政府推进的部门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清单、扶贫清单和政务服务网建设工作结合起来,协调推进改革工作。
协调小组下设行政审批改革组、投资审批改革组、职业资格改革组、收费清理改革组、商事制度改革组、教科文卫体改革组6个专题组和综合组、督查组、法制组3个功能组。综合组设在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协调小组办公室”)名义开展工作。
二、协调小组专题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行政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省编办主任、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含栋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提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防止和纠正变相审批,约束自由裁量权,提高政府服务水平的意见。
(二)投资审批改革组。
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陈牧原、省环保厅副厅长张政民、省建设厅副厅长蔡林峥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和规范前置中介服务,推进并联审批,积极探索投资项目清单管理模式,运用大数据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加强监管。
(三)职业资格改革组。
组长由省人社厅厅长贾廷权担任,副组长由省人社厅副厅长王丽萍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管理制度改革,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建立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规范职业资格和证书管理,加强对职业资格制度实施情况的监管。
(四)收费清理改革组。
组长由省财政厅厅长张勤和担任,副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剑、省工信委副主任郝文杰、省民政厅副厅长崔进泰担任。
负责牵头推进收费管理制度改革,清理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收费项目,实行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制度。
(五)商事制度改革组。
组长由省工商局局长郭承录担任,副组长由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陈江、省工商局副局长宋金圣担任。
负责牵头深化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一照一号”改革,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深入推进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的改革。
(六)教科文卫体改革组。
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俞建宁、张正锋担任,副组长由省教育厅副厅长旦智塔、省科技厅副厅长郑华平、省文化厅副厅长梁朝阳、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金中杰、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赵敏学、省体育局副局长石生泰担任。
负责牵头协调推动教科文卫体领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的措施,研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措施,按照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研究提出政府“管什么、怎么管”的意见和措施。
各专题组的日常工作由组长单位承担。各专题组负责调查研究本领域社会反响大、群众意见集中的问题,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难点问题合作攻关,提出改革建议。各专题组的改革建议可在请示省政府分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协调小组会议审议。
协调小组要与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相关专项改革小组加强衔接,对列入省委改革工作台账的改革方案,报经省委改革领导小组或相关专题组审议后,再提请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专题组的职责和组成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
三、协调小组功能组组长、副组长及主要职责
(一)综合组(协调小组办公室)。
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白文晖担任,负责综合协调工作;副组长(协调小组办公室副主任)由省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张参荣(省编办副主任)担任,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负责沟通协调各专题组工作,跟踪了解、分析研究各专题组重点工作、改革措施,反映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协调小组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重大问题和长远问题的调查研究,向协调小组提出工作建议;收集汇总相关信息资料、工作动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指导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开展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事项的相关评估工作,研究提出改革措施评估意见。
(二)督查组。
组长由省政府督查室主任王向晨担任。
负责督促检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各项措施贯彻落实情况,核查督办各专题组提出的部门和市县改革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社会对有关改革反映强烈的问题。
(三)法制组。
组长由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曾施霖担任。
负责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措施进行法律审核,及时提出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的建议方案,对清理的文件进行审核等。
四、有关要求
(一)协调小组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发挥好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统筹指导和督促落实作用。各专题组和功能组要根据职责分工,明确目标任务,按照省委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省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及工作台账的要求,切实抓好本领域改革的统筹,确保各项改革协同配套、整体推进。特别要注重研究解决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的重大问题,加大指导、协调、督促力度,推动改革不断取得实质性进展。
(二)省政府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迫意识,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决策部署,按照协调小组工作要求,坚持民意为先、舍利为公,找准突破口、把握着力点,在放权上求实效,在监管上求创新,以务实的举措把改革推向纵深。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亲自抓好部署、协调和落实。
(三)各市州、县市区政府可参照省政府的做法,建立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职能转变的有力推进机制,做好“接、放、管”工作,力破“中梗阻”,打通“最后一公里”,上下贯通、整体联动,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效。
(四)协调小组及各专题组、功能组负责人变动后,由接任工作的同志自行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