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减贫成效显著 获4亿元中央奖励资金

02.06.2017  21:13

按照2016年发布的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规定,中央对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的省份,将给予一定奖励。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我省与安徽、湖北、广西、重庆、四川、贵州、西藏8个省市区,在2016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中被认定为完成年度计划、减贫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好的省市区。

为表扬激励扶贫工作取得显著成效,中央财政已安排32亿元资金,对我省在内的这8个省区市予以奖励,我省将获得4亿元奖励。

甘肃台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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