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慈善总会:依法行善,助推慈善事业加快发展

05.09.2017  14:39

  《慈善法》是完善慈善制度建设、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是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要求。当前,甘肃经济发展加快转入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的新阶段,以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甘肃重要讲话和“八个着力”重要指示精神为统揽,全省各项事业开启了新征程,与全国一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筑牢西部生态安全屏障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战略任务正在加快推进。我们要结合甘肃慈善事业发展的实际,认真学习《慈善法》、严格执行《慈善法》,把《慈善法》贯穿到慈善工作的始终。我省的慈善事业起点低,慈善组织建设发展滞后,慈善氛围不够浓厚,慈善组织内部治理机制不够完善。因此,我们要以《慈善法》为遵循,全省上下要加大对《慈善法》的学习、宣传、贯彻力度,把《慈善法》尽快融入工作之中,依法办事、依法行事,依法推动各项慈善工作,努力开创以法促善、依法行善的新局面。

  ——以《慈善法》为引领,强化慈善宣传和舆论引导,不断提高公民的慈善意识。《慈善法》的颁布,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史上的一件大事,它使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空间更加广阔,前途更加光明。当前,在《慈善法》颁布实施一周年之际,全省各级慈善组织要加强对《慈善法》的宣传,充分利用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和互联网,大力宣传社会上涌现出来的善人善举和典型事例,宣扬社会正气,普及慈善理念,引导社会大众关注慈善、支持慈善、参与慈善,积极推进慈善文化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要不断丰富慈善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提高慈善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和感召力,这对于提高公民的慈善意识,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慈善事业的发展,激发和鼓励社会大众崇德向善的热情,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伴随着《慈善法》的深入人心,“爱心就在身边,人人皆可慈善”的社会氛围会逐渐形成。

  ——创新募捐机制,壮大慈善发展资金。慈善募捐是慈善组织筹集善款的重要手段,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只有不断创新募捐方式,开辟广泛、多元、稳定的募捐渠道,搭建社会大众畅通的捐赠平台,提供优质高效的工作服务,才能取得应有的成效。从目前甘肃慈善工作来看,还存在宣传工作不到位,募捐机制不活,方式手段单一,募捐渠道不畅,坐等捐赠等现象。因此,我们既要从甘肃多灾贫困、经济欠发达的实际出发,以省内募捐为主,又要学习借鉴兄弟省份在募捐方面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坚持面向社会、面向企业、面向国内外的募捐方针,走多元化、多渠道、多形式募捐的路子,积极探索网上募捐、冠名募捐、小额募捐的途径,广辟募捐新领域,挖掘慈善新资源,拓展募捐新方式。只有创新,我省的慈善事业才能有所发展。

  ——立足省情,围绕大局,扎实抓好慈善扶贫济困工作。我省是一个多灾贫困的省份,经济总量小,自我发展能力弱,贫困面大且程度深。面对脱贫攻坚的艰巨任务,我们要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工作大局,遵照“扶贫济困、赈灾救难、安老助孤、兴学助医”的慈善宗旨,动员社会力量,挖掘慈善资源,狠抓慈善资金的募集和慈善项目的实施,进一步发挥慈善组织的社会影响力,鼓励和支持单位、企业及社会力量从帮助困难群众入手,在扶贫济困、为困难群众应急解难等方面开展实实在在的帮扶,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真心实意地帮助他们摆脱困境,改善生活,有效发挥慈善组织重要的补充作用。

  ——加大政府对慈善组织的推动作用。慈善事业是利国利民的崇高事业,是我国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补充。党的十八大强调:“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完善慈善捐赠减免税制度,支持慈善事业发挥扶贫济困积极作用。”《慈善法》的颁布实施,把发展慈善事业纳入了法制化管理的轨道。党和国家关于支持发展慈善事业的政策法规,是加快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像甘肃这样一个多灾贫困的省份,要加快发展慈善事业,就更需要得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推动。《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各级政府要将发展慈善事业作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加强慈善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保险等社会保障制度的衔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规划,着力推进,及时协调解决慈善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只要我们以《慈善法》为引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法制规范的慈善事业发展格局,坚持依法行善,不断提升公信力,增强透明度,努力营造慈善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我省的慈善事业必将得到更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