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委省政府出台《意见》 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
来源:甘肃日报
近日,甘肃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对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建立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支持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积极探索城市民族工作等一系列重大问题进行全面部署。
《意见》分为增强道路自信,牢牢把握民族工作正确方向;完善发展思路,全力打好扶贫攻坚战;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着力构筑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适应城镇化进程,探索做好城市民族工作;按照差别化支持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加强党的领导,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的能力等6个部分、31条具体内容,涵盖了民族工作的方方面面。
《意见》确立了做好民族工作的重大原则。强调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讲话精神统一思想,增强对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高度自信,并结合我省民族工作的阶段性特征,提出民族工作必须牢牢把握的八项重大原则,即牢牢把握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这一基本国情、各民族一律平等这一立国原则、民族区域自治这一制度基础、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这一历史主线、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这一工作主题、尊重差异而不强化差异、保持特性而不固化特性这一方法理念、依法治理这一基本方略,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民族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意见》科学谋划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强调要从民族地区实际出发,着力推进科学发展,使发展更好地落实到改善民生上,落实到人的全面发展上,落实到增进民族团结上。围绕在民族地区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提出把教育作为民族地区发展的中心任务来抓,就改变民族地区学前教育薄弱、义务教育巩固难、基础教育质量不高和职业教育发展滞后的状况,有针对性地作了安排部署,并将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失学辍学情况和义务教育巩固率,纳入民族地区各级党委政府考核体系,作为硬指标进行考核。同时,强调要把民族地区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问题作为一件大事来对待,在畅通公务员、事业单位招录通道的同时,通过动员、引导和给予必要的支持,把他们有组织地送往省内外高等职业院校进行“回炉”培训,使之掌握必要的就业本领,实现转移就业。
《意见》提出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是新形势下构建和谐民族关系的重大任务。从宣传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贡献、加强和改进双语教育、弘扬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同民族领域专家学者的联系、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问题、着力增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等方面,提出了具体抓手和要求,努力把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的任务落小、落细、落实。
《意见》制定了一系列具体扶持政策。按照差别化支持的要求,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提出加大对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力度、加大对民族地区教育支持力度、加大对民族乡的扶持力度、取消民族地区公益性项目建设配套资金、加大对民族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适当提高高海拔地区干部收入水平、完善民族地区资源有偿使用政策等7个方面的优惠政策,加强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倾斜扶持。
《意见》对加强民族工作力量进行部署要求。强调在城市民族工作中任务重的街道,要有专人从事民族宗教工作,有条件的街道要建立民族宗教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有关民族宗教事务。要求少数民族人口比重较高的社区,社区管理机构都要安排一定的少数民族工作人员。同时要求加强民族工作部门建设,健全机构,充实力量,市县民族宗教机构同统战部门合署办公的要保留牌子,以承担执法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