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印发《意见》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

20.04.2015  10:58

  经李克强总理签批,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这是国务院首次全面系统地提出展览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主要任务,并对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

  意见指出,近年来,我国展览业快速发展,已经成为构建现代市场体系和开放型经济体系的重要平台,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同时,也存在着结构不合理、政策不完善、国际竞争力不强等问题,亟需深化改革,开拓创新,进一步提高展览业发展水平。

  意见强调,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关键要坚持专业化、国际化、品牌化、信息化方向,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快展览业转型升级,努力推动我国从展览业大国向展览业强国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全局。到2020年,基本建成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基础扎实、布局合理、发展均衡的展览业体系。

  意见提出四个方面的措施要求。一是改革管理体制。加快简政放权,建立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展览业市场化进程,严格规范各级政府办展行为,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的力度。发挥中介组织作用,提高行业自律水平。

  二是推动创新发展。加快信息化进程,提升组织化水平,健全展览产业链,形成行业配套、产业联动、运行高效的展览业服务体系。要完善展馆管理运营机制,制订公开透明和非歧视的场馆使用规则。深化国际交流合作,与国际展览业组织、行业协会、展览企业等建立合作机制。

  三是优化市场环境。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和诚信体系,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加强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提升对展会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

  四是强化政策引导。优化展览业布局,推动建设一批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国际展览城市和展览场馆,培育一批品牌展会。落实财税政策,改善金融保险服务,提高参展办展便利化水平。要健全行业统计制度,建立和完善展览业统计指标和监测分析体系。加强人才体系建设,全面提升从业人员整体水平。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促进展览业改革发展的重要意义,结合自身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研究制订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