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总工会、省安监局、省国资委三部门迅速贯彻《意见》 要求发挥职代会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0.12.2016  06:33
省总工会、省安监局、省国资委三部门迅速贯彻《意见
要求发挥职代会作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12月26日,省总工会联合省安监局、省国资委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发挥职代会作用维护安全生产领域职工合法权益的通知》,要求发挥工会组织作用,依法维护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通知》要求,在全省企业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档登记逐级报告制度、整改治理结果公布和确认制度,重大隐患治理情况向企业职代会报告的制度,形成自查、自改、自报闭环管理体系。职代会召开期间,企业负责人要向职代会报告隐患排查及治理情况;职代会闭会期间,涉及隐患排查治理方面的重要问题,提交职代会代表团组长会议进行讨论,必要时可召开临时职代会进行研究。职代会要设立劳动安全卫生专门委员会,负责安全生产领域职工代表提案的征集、审查与办理工作。
  《通知》强调,各类企业要发挥职工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中的重要作用,职代会形成的有关决议要及时向职工群众传达;各级工会要积极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引导职工就安全生产问题建言献策,及时表彰奖励优秀合理化建议;企业工会要有计划地组织职工代表就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督促企业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整改存在的问题,组织职工对企业领导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评议。
  《通知》还就持续抓好“安康杯”竞赛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大安全生产宣传力度等提出了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