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出台意见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投资
原标题:我省出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意见
支持民营资本参与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投资
11月11日下午,在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甘肃省非公有制经济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省工商局副局长邓晓龙向媒体介绍了我省非公经济发展情况,并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关于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的主要内容回答了媒体记者的提问。
2012年以来,我省非公经济增加值年均增长12.4%。截至“十二五”末,全省非公经济市场主体达到124.66万户,比“十一五”末增加63.95万户,增长105.32%;新增从业人员164.7万人,总量达到390.89万人,增长72.81%;实现地方税收249.85亿元,占全省地税总额的49.17%;非公经济增加值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重,从38.2%提高到了45.8%,创造了历史最好水平。
据邓晓龙介绍,为促进全省非公经济健康发展,今年9月29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坚持问题导向落实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非公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意见》梳理归纳了非公经济发展中存在的八个方面的问题,并针对每一个问题都提出了相应的对策措施,共计34条。《意见》最大的特点就是坚持问题导向,有什么样的问题就提出什么样的具体措施,体现了很强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意见》提出,我省将建立政府储备用地制度,统筹安排非公经济投资项目用地。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等要为非公企业发展预留用地,对项目用地较小的企业鼓励使用园区标准厂房或盘活利用适宜的商业、服务类地产。非公企业兴办规模化种植养殖项目所需用地要区别建设用地和非建设用地,分类办理供地手续。同时,合理确定地价水平,积极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供给制度。
我省还将建立政企互动平台,密切政府与非公企业联系。《意见》提出,各级政府非公经济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要每年召开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推介会,建立非公企业参与PPP项目建设双向沟通机制,不断扩大非公企业参与PPP项目的广度与深度。要加快建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的市场准入制度,实行“非禁即可”原则,凡法律法规没有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都要向非公企业开放;支持民营资本以独资、合作、联营、参股、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供气、供热、公共交通、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投资。(记者方言见习记者申亮)
( 编辑: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