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阳市出台《意见》多措并举积极倡导婚俗新风

16.03.2015  12:36

   中国甘肃网3月16日讯 据庆阳市民政局报道 (记者 周甜 针对近年来我市农村一些地方出现的“天价彩礼”,婚嫁大操大办等现象,日前,庆阳市委办、政府办联合制订了《关于倡导婚俗新风加强农村婚姻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市范围内引导农民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嫁观,抵制婚嫁陋习,树立文明乡风,不断提升广大农民的现代文明素质。

  《意见》提出八项治理措施:一是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革除农村婚嫁陈规陋习,倡导婚俗新风,树立文明乡风。由宣传部门制定方案,司法、妇联、民政、卫计、文广等部门积极配合,在农村开展丰富多彩、通俗易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使文明婚嫁新风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二是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把抵制“天价彩礼”、拒绝红白喜事大操大办、禁止媒人借婚介敛财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之中,经过村民大会讨论,印发全体村民家庭执行,使之成为村民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三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严格执行《婚姻登记条例》,实行县级集中登记,严格审查证件资料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建立健全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依法打击利用虚假身份多次与他人骗婚诈取彩礼的行为。四是规范农村婚姻中介行为,由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为农村适龄青年征婚搭建服务平台,民政部门按照农村服务类协会进行登记审批,乡(镇)政府负责提供办公场所,在全市乡(镇)和有条件的村组要成立婚介服务机构。五是积极培育农村婚俗新风,将抵制“天价彩礼”,倡导婚俗新风作为双联工作的任务来抓,双联单位和干部深入联户家庭,摸清底子、掌握情况,有针对性、有的放矢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教育广大农民树立正确的婚育观;六是依法打击“买卖婚姻”行为,按照依法治理、标本兼治、惩教结合、综合施策的原则,依法处理低龄婚育现象和干涉婚姻自由、买卖婚姻、婚姻诈骗行为,对因高价彩礼婚姻引发的案件,要依法查处;七是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带头践行村规民约,不收彩礼或者象征性收取少量财物,带头实行婚事新办简办,通过签订承诺书等形式,树立典型,做出榜样,在婚嫁中发挥带头、宣传、监督、引导作用。八是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建立长效机制,多措并举治理农村婚嫁“天价彩礼”乱象,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动员广大青年加入脱贫致富奔小康的行列,为全市“三个生态”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