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1+4”意见办法考核评价精准扶贫业绩

30.07.2015  12:52

    定西市出台《关于精准扶贫业绩考核评价的意见》等“1+4”精准扶贫业绩考核评价办法,引导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真正把心思放在精准扶贫上、把精力投在精准扶贫上、把成效体现在精准扶贫上。

    精准考核对象,解决“考核谁”问题。 重点考核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承担精准扶贫重点任务的市直部门和双联单位的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驻村帮扶工作队,不仅靠实各级党组织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主体责任,更强化各级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帮扶工作队的直接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通、前后衔接的工作格局,不断增强推动精准扶贫工作的强大合力。

    精准考核内容,解决“考核什么”问题。 分类界定考核内容,科学设置考核指标,县区重点考核“两增一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精准扶贫措施落实情况和党的建设情况等;市直部门重点考核年度精准扶贫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双联”单位重点考核联系村年度脱贫任务完成情况;驻村帮扶工作队重点考核履行帮扶职责、完成年度减贫任务、落实精准扶贫措施、遵守帮扶工作纪律等情况;乡镇重点考核“两增一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突出经济发展、基础建设、民生改善、基层党建等重点指标及驻村帮扶管理情况。

    精准考核方式,解决“怎样考核”问题。 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精准扶贫业绩实行动态考核,采取年度集中考核为主,平时考核和重点工作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市直部门的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单位自评、县区评价、群众评议、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驻村帮扶工作队的考核分年度考核和驻村期满考核;乡镇的考核由县区组织、扶贫部门细化考核办法,具体组织实施。

    精准结果运用,解决“如何用”问题。 把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评先选优、提拔使用直接挂钩,作为领导班子调整配备、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加大精准扶贫业绩考核在政绩考核中的比重,突出精准扶贫业绩考核在班子和干部评价中的作用。对不能按期完成脱贫任务的,不能评先选优,并按有关规定进行降职、免职等组织处理,帮扶工作队队长和队员是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真正树立“干得好受表彰奖励、干不好受警示惩戒”的鲜明导向。(曲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