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妇反腐”到底是喜剧还是闹剧?

15.09.2014  18:52

  日前,一份实名举报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系处处长尚某的帖子在网上热传。举报人在帖中称该干部与其相处两年,期间强制她流产,并因她“自怀孕花了他12000块钱”,而找黑社会欲将其“丢至江里喂鱼”。目前,湖北省纪委已经着手组织调查。(新京报,9月13日)

  因为怀孕期间花了情夫12000块钱,在被对方强制流产后,还被黑社会找到,差点被挑手筋脚筋,丢江里喂鱼。这看似上个世纪的三流言情小说,却是如今一份网上实名举报的主要内容。如果事情仅止于此,或许大家会骂一句“渣男贱女”后,好心提醒“姑娘醒醒”;然而,被举报人的身份——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系处处长,却决定了这篇帖子一经面世,就要掀起惊涛骇浪——如果网贴举报事实,那么抛开买凶杀人未遂的刑事问题,还可能包含腐败等问题,至少是个人生活作风问题;而从网帖披露的几份“保证书”来看,事情似乎并不是无风起浪。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又是一起典型的“情妇反腐”事件。

  事实上,近些年因为情妇反水而落马的官员并不少见,而直接的证据就是这些形形色色的保证书:衢州市原衢江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书记周某保证“每周发生4次关系”,被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降级;山东省农业厅副厅长单增德向情妇保证一个月之内离婚,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安徽泗县公安局副局长徐北淮保证一年时间内与妻子离婚,被免除职务。

  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套用“每个成功男人背后都有一个成功女人”这句老话,“很多贪官背后都有一个或几个反腐的情妇”。由于特殊的关系,情妇们举报的材料往往准确性很高,很方便相关部门查证,而且社会关注度高,这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办案效率和质量。然而也要看到,情妇们反腐的初衷,并不是为了社会公平正义,也不是为了捍卫党纪国法的尊严,而仅仅是因为利益关系破裂反目成仇,甚至为了避免被杀人灭口,这才勇敢的站出来。说到底,还是难逃狭私报复至少苟且保全的嫌疑。

  情妇们到底抱着什么样的初衷进行举报,当然不影响对腐败分子的定性,但也不要相信情妇们能够为反腐大业贡献多少力量:在现实利益面前,只要双方还没有到你死我活的地步,相信不会有多少人愿意出来举报,毕竟那也会把自己赤裸裸的公示在公众面前。只有不断加强对官员的监督,疏通各阶层反映问题的渠道,反腐大业才真正能够根深蒂固,还官场一片风清气正。

  周文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