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肃北依法公开宣判首例涉恶案件

07.07.2019  22:36

6月25日,肃北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王某翼等三名被告人涉嫌寻衅滋事一案,并当庭宣判,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顼斗争开展以来肃北县首例由公诉机关以涉嫌恶势力犯罪移送法院的案件。

据了解, 2017 年3 月至 2018 年 7 月期间,被告人王某翼出资设立“互助信贷”网络借款平台,雇用被告人王某缘、王某表共同从事网络放贷业务,期间从“银通金融”、“放米云”、“以太数据”等多个平台购买借款人信息,电话联系进行网络高利放贷,在放、收贷过程中,被告人要求借款人提供自己及家人、朋友等相关信息,在借款人逾期未还或无力偿还借款时,收取高额“利息”和“逾期费”、“续期费”,并编制各种恐吓、侮辱、淫秽信息,以“软暴力”手段多次向借款人及其亲属、朋友等进行频繁骚扰方式催收,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构成寻衅滋事罪。

法院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以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结合公诉机关的公诉意见和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王某翼等 3 名被告人分别判处三年至一年零四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酒泉台报道。

记者:酒泉台 靳晶 王东 额尔登曲龙


编辑:张文杰

责编:黄昕鹏

主编:史     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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