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进行时】张掖市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

12.06.2019  18:21

      6月11日,张掖市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召开,六县(区)院分管检察长、全市两级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市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督导甘肃省第一次对接会会议精神、中央扫黑除恶第19督导组与省委省政府第一次对接会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部署会会议精神。
      针对具体办案中存在问题,市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柳小惠提出了七条整改措施,一是针对检察环节涉黑涉恶案件起诉率低的问题,要抓好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质效,注重在提前介入中书面留痕,注重引导侦查的质量和效果。二是关于打财断血的问题,检察机关在量刑建议中提出刑罚的同时要提出财产刑的量刑建议。三是在打击“保护伞”的问题上,必须落实“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的要求,深挖“保护伞”。四是做好扫黑除恶的宣传工作,要突出工作重点,规范宣传,要掌握工作节点,抓好宣传效果,既要有重点案件进展的报道,也要围绕重大案件开展以案释法。五是做好综合治理工作。对于办理的每一起扫黑除恶案件,要有针对性的提出检察建议,促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六是做好纪法衔接,加强与纪委监委的协调汇通,及时移送案件线索,强化配合工作。七是加强刑事司法与行政执法工作的衔接配合。要注重与其他行政执法部门在扫黑除恶工作的联系和配合,共同发力,推动专项斗争取得更加显明的效果。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在政治担当和思想认识上要再提高;要进一步学习领会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加强沟通协调,在形成执法合力上再凝聚;检察机关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全部提前介入,在证据把关上再完善;减少涉黑涉恶案件的退查率,在办案效率上再提升;对所有涉黑涉恶案件提出量刑建议时,同步提出财产刑罚建议,体现出“打财断血”的决心,在打击效果上再强化;要保证起诉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在打击力度上再发力;涉黑涉恶案件一律经检委会讨论层报省院,在审核把关上再严格;要严格落实“两个一律”,对深挖背后保护伞,核查漏捕漏诉工作要书面留痕,在工作机制上再创新;要高度重视督导组交办线索的核查工作,严格在规定期限的办结,在工作进度上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