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冰泉遭遇“傍名牌” 恒大集团维权斥责李鬼
14.10.2014 01:29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随着“恒大冰泉”品牌知名度的提升,“傍名牌”现象时有发生。10月13日,江西恒大高新发布公告,称香港上市公司恒大集团旗下产品“恒大冰泉”的商标对其构成了侵权行为。 对此无理指控,恒大集团相关人士严正表示:“作为全球闻名的品牌,恒大冰泉商标独一无二、完全合法,根本不存在任何商标侵权行为。江西恒大高新的作为属于恶劣的不正当竞争,严重危害消费者利益和恒大集团的合法权益与品牌,我司将依法维权,追究到底。” 据了解,“恒大冰泉”自2013年11月亚冠决赛推出后,一夜成名。据媒体报道,仅亚冠之夜,就约有近20亿的观众关注此次赛事。自上市以来,“恒大冰泉”也先后由世界著名体育人物里皮、郎平、菲戈、耶罗等担任其全球推广大使,同时委托亚洲著名演艺明星成龙、范冰冰、金秀贤、全智贤等担任品牌形象代言人,该品牌公众知晓度和关注度极高。记者发现,“恒大冰泉”在亚冠决赛推出后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仅在第32类商品上模仿申请注册“恒大冰泉”商标的不下5例;以“恒大冰泉”为字号登记公司的至少2家,其中包括在香港登记注册1家,包括恒大高新都在盗用恒大集团的商品图片。业内人士分析认为,正是由于“恒大冰泉”品牌知名度的提升,江西恒大企图像其他众多“搭便车”的单位和个人一样,利用其久未使用的商标来牟取不正当利益。据悉,此前,恒大高新已通过各种网络平台宣称恒大集团侵犯其商标权,并通过网帖等散布恒大集团将巨资收购该企业的虚假信息,鼓动股民购买其股票,给恒大集团品牌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更影响了国家正常的资本市场秩序。2014年10月6日,恒大高新突然发布与他人合作设立矿泉水企业,拟生产“恒大”矿泉水的信息时,不法使用恒大集团旗下产品“恒大冰泉”的产品图片,严重侵犯恒大集团的合法权益。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14.10.2014 0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