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油玉门原副总经理杨国玲案行贿嫌疑人于某受审
原标题:行贿超百万 回收公司老板受审 中石油玉门油田分公司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杨国玲案行贿嫌疑人于某受审
新华网甘肃频道消息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玉门油田分公司原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杨国玲因严重违纪违法,被省纪委立案调查。向杨国玲行贿超过百万元的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的废品回收公司老板于某,被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犯行贿罪。昨日记者从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案于11月18日在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未当庭宣判。
检察机关指控,在收购玉门油田废旧物资的过程中为了能得到杨国玲的帮助,2005年5月,于某在北京通州杨国玲租住的房屋内将存有50万元的农行卡交给杨国玲的丈夫王某,之后,在杨国玲的帮助下,于某承揽了玉门油田废旧物资处置业务;2007年7月,王某告诉于某,说自己的女儿将要出国,为了能让杨国玲继续在收购玉门油田分公司废旧物资的过程中提供帮助,于某以祝贺的名义将10万元现金交给了王某;2007年10月,王某给于某打电话说自己和杨国玲在兰州看上了一辆丰田凯美瑞轿车,自己身上没有钱,希望于某帮他们支付购车费用共计236800元,并把车行的账号通过短信发到于某的手机上,于某将236800元汇入王某提供的车行账户中;2008年至2011年,于某每年春节都要以拜年的名义送1万元现金到杨国玲家中,共计40000元整;2012年,于某还分别借杨国玲儿子结婚、杨国玲59岁生日祝贺的名义送去了10万元和5万元现金。
在杨国玲的帮助下,于某几乎垄断了玉门油田分公司的废旧物资处置业务。2013年3月,中石油纪委接到群众举报杨国玲经济问题的举报信,遂对杨国玲展开调查。杨国玲被谈话后,向于某退还了50万元现金。2014年5月23日,于某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承认自己向杨国玲行贿的事实。5月27日,于某因涉嫌行贿罪被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决定刑事拘留,6月6日被逮捕。11月18日上午,该案在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未当庭宣判。(记者 宋芳科 通讯员 王继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