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建设厅专题学习习总书记”七一”讲话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28.07.2016  02:32

 

省建设厅 专题学习习总书记 七一 讲话 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7月21日下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安排部署厅系统学习贯彻的具体意见。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组长单广宁主持会议并讲话,在家厅领导、厅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直属各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认为,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全面总结了我党95年来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所走过的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和作出的伟大历史贡献,深刻阐述了面向未来、面对挑战必须牢牢把握的八个方面要求,告诫全党不忘初心、继续前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高瞻远瞩、视野开阔,思想深邃、论述精辟,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行动纲领,是指导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各项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党章为基本遵循,明确规定了应当予以问责的六种情形,对问责工作的原则、问责主体、问责对象、问责方式、问责程序和问责运用等作出了详细规定。全文言简意赅,内涵丰富,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对加强党的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必将产生积极作用。

会议要求,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讲话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深刻领会讲话的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不忘初心、继续前进”的八个方面实践要求,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用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检验学习贯彻成效。 一要推动“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 以“866”督查考核机制推动“3783”主体责任体系落实,督促厅系统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级纪检组织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一岗双责”和“一案双查”,加大追究力度,抓住典型问题,严肃追责曝光。 二要正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 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运用实践好“四种形态”,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体现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保护好省建设厅整片“森林”。 三要全力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回头看”。 切实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在明察暗访上发力,不发通知、不打招呼,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规违纪者要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充分发挥反面典型的震慑和教育作用,切实保证“回头看”工作有力、有效、有序开展。 四要切实抓好查处发现问题的整改。 对自查问题和审计发现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对待,通过成立整改小组,制订整改方案,建立整改台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会议强调,厅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认真组织学习宣传,深刻理解精神实质和内涵,准确把握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力求学深学透,入脑入心;要密切联系实际,把自己摆进去,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必担当、失责必追究,以此来规范党组织的工作和党员领导干部言行;要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担当起来,敢于较真碰硬、层层传导压力,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切实把《条例》的学习贯彻落到实处,不断增强各级党组织的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