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响应红色森林火险预警信号
25.01.2016 22:26
本文来源: 林业厅
(1)协调有关部门,在中央、地方电视台报道,红色预警响应启动和防火警示信息。
(2)红色预警地区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宣传报道红色预警信号及其相应措施。(3)红色预警地区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巡护密度、了望监测时间,按照《森林防火条例》规定,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地区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加强火 源管理,对重要地区或重点林区严防死守。
(4)适时派出检查组,对红色预警地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蹲点督导检查。
(5)掌握红色预警地区装备物资准备情况及防火物资储备库存情况,做好物资调拨和防火经费的支援准备。(6)掌握红色预警地区专业队伍、森林武警部队部署情况,督促红色预警地区专业森林消防队进入戒备状态,做好应急战斗准备。
(7)开展森林航空消防工作的地区和航站加大空中巡护密度,实施空中载人巡护。北方航空护林总站、南方航空护林总站视情赴红色预警地区检查航护工作。
(8)做好赴火场工作组的有关准备。
本文来源: 林业厅
25.01.2016 2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