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员送货撞人责任谁承担?

25.06.2015  02:46

    钟先生来电咨询:两个多月前,我爱人在外出途中被骑着摩托车的快递员小李撞成骨折。爱人经治疗后基本痊愈,可是由于肇事快递员骑的摩托车没有购买交强险,事发后小李及其所在的快递公司都不愿承担医疗等相关费用。我想通过兰州晚报法律服务热线了解一下,作为快递公司难道就一点责任没有吗?

    本报法律服务律师回复:从目前快递业务单位的用工情况来看,基本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快递公司与快递员之间系加工承揽的合作关系,该类合作方式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成果并给付报酬而在双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法律关系,此类关系其实就是双方之间并不存在雇佣关系。二是快递公司与快递员之间系劳务雇佣关系,该类合作方式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

    律师表示,快递员与快递公司之间的关系如何认定,将直接决定赔偿责任将由谁来承担的问题。根据有关规定,承揽人在完成工作的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也就是说,如果快递公司主张其与快递员之间只是承揽关系的话,快递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受害方只能与快递员协商处理。记者曾梧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