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丢失

07.01.2016  17:05
   

近日,天祝县工商局华藏寺分局成功调解了一起快递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00元。

消费者王某通过快递公司向河南省快递了1部手机,价值2450元(有购机发票)。为防止意外发生,王某在快递手机时作了2000元的保价,并付保价费20元。直至投诉时,对方仍未收到手机。王某多次与快递公司交涉,但因赔偿金额协商不下,只好找到工商部门帮助解决。

      执法人员接到投诉后,立即来到快递公司调查了解。经查证,消费者所诉情况属实。根据新《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由快递公司赔偿消费者19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