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评选出首批200所“快乐校园示范校”

10.11.2014  17:27

今年5月份启动的创建“快乐校园”活动经过学校申报、市州复核、专家评审等程序,日前评选出首批200所示范校,并授予甘肃省“快乐校园示范学校”称号。与此同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各统筹安排500万元,一次性奖补给这些学校,支持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软硬件建设。

据了解,首批“快乐校园示范学校”中兰州市23所,天水、酒泉、张掖、陇南、庆阳、临夏州各19所,白银市16所,定西、平凉市各15所,武威市8所,金昌市6所,嘉峪关市3所。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打造具有甘肃地域特色的教育品牌,甘肃省从2014年5月启动实施“快乐校园”创建工程。这一工程旨在通过加强现有学校音体美教育,教会学生掌握一两项终身受益的运动技能,教会学生使用一两种乐器,培养一两项艺术爱好等,使学校办学氛围、教学过程充满生机和活力,从而实现学校对学生生命个体本真的关怀与呵护。该工程计划通过5年时间,创建1000所“快乐校园示范校”,并授予甘肃省“快乐校园示范学校”称号。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每年各统筹安排500万元,给予学校一次性奖补,支持学校体育艺术教育软硬件建设。

据省教育厅体艺处负责人介绍,省教育厅和省财政厅将对已命名的“快乐校园示范校”进行动态管理和考核,每三年抽查复核一次。复核不合格者,将取消其称号,已命名的“快乐校园示范学校”,有不按规定开设或者随意停开音体美课程等情况者,实行“一票否决”,直接取消其称号。

为加强对我省“快乐校园”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省教育厅、省财政厅成立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教育厅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各地并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领导“快乐校园”创建工作,各学校建立校长为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为主要责任人、音体美教师和班主任为直接责任人的“快乐校园”创建和管理工作机制。、

供稿:未来导报    尹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