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悔录:贪欲的闸门一打开就无法抵挡
忏悔人:李兵
原任职务:江苏省淮安市清浦区城市改造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
触犯罪名:受贿罪
判决结果:2013年12月2日,淮安市清浦区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李兵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一审宣判后清浦区检察院提请抗诉。2014年2月27日,淮安市中级法院终审判处李兵有期徒刑十三年零六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60万元。
犯罪事实:2003年至2008年,李兵在担任淮安市城市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处办事员、副处长、处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350余万元。
感觉做官就有权有钱
我自幼家境贫困。我上中学时,父亲重病身故,家中债台高筑,生活极其困苦。我利用假期做过小生意,当过搬运工,这些培养了我不怕苦、不怕累的坚强性格,激发了我积极向上、敢于拼搏的不服输精神,也让我逐渐形成了对金钱强烈追求的欲望。
1989年师范学院毕业后,我以优异的成绩被破格留在市区工作。我当过教师,后又被聘任为某公司总经理办公室秘书。这期间,我目睹了一些微妙关系,深感有些权势的领导,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看到“官场变色龙”的一幕幕时我很是羡慕,似乎懂得了一点儿权力的威力,感觉做了官就会有权,有了权就不愁钱,我的价值观也随之发生了扭曲。2002年,我考到淮安市城市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城建办),从办事员一直做到了办公室主任。2003年到2005年,我利用职权共收受某房地产咨询和评估公司送的拆迁评估好处费8笔共计22.6万元;2007年至2008年,收受另一家房地产咨询和评估公司送的拆迁评估好处费共2笔8万元;某公司领导为感谢我在某工程项目上给予的帮助,送给我好处费320万元。
随着地位的不断变化,我对自己的要求放松了,私欲变得越来越膨胀,把金钱也看得越来越重。在与一些有钱的老板打交道时,他们出手大方、花钱如流水,让我的心理产生了极大的落差。我开始利用某些体制和机制上的漏洞,利用手中的裁量权为有求于我的公司办事,进而收受贿赂。
收好处费习以为常
随着思想的蜕变以及对权力的觊觎,权力和金钱成了我罪恶的催化剂。我利用手中的权力为别人办事,把收受别人的好处费当作家常便饭,认为这样做是生意场上的交易行为,没有什么不对。
我第一次收受他人的钱时,还有点儿不好意思,有点儿半推半就。那时候,我觉得拿了人家的钱,人家回家肯定会跟家人讲,而我曾在她家人手下工作过,会被瞧不起。当时,我把装钱的大信封还给她的时候,她慌了,转身又将大信封塞进我的包里。我假装生气地说:“你这样不好,老领导知道了,不是认为我李某做人很差劲吗?”她说:“这是生意场上的事,我不会对任何人讲,这也是我们评估行业的行规,你不必担心。”她的一番话打消了我的顾虑,我开始认为这种私下交易,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是安全的。我当时还想,如果她把送给我钱的事说出去,我会立即终止与她的合作,再把收的钱悉数退还给她。后来没有听到对我不利的话,再收钱我也就心安理得了。现在想起来,我怎么能把违法违纪收受别人钱财当成是生意场上的交易呢?
贪欲的闸门一打开就像洪水猛兽无法抵挡。所以,当某项目经理提出要给我320万元时,尽管当时我惊讶得有点不相信,说太多了,可那个项目经理很坚决。于是,我认为那真是天上掉下了一个“大馅饼”。收下那笔巨款后,我陷入了犯罪的深渊不能自拔。如今我明白了,天上绝不会“掉馅饼”。
完全是咎由自取
由于我肆无忌惮地收受别人的钱物,让家庭每个成员都承受了巨大的痛苦,特别是对我母亲和妻子打击太大。母亲在我父亲去世后,含辛茹苦拉扯我们兄妹四人长大,她一直教育我们:要学会老实做人,诚实待人,干净做事,不损人利己,人穷不能志短等等。现在想起来,我真对不起她老人家当初的教诲。
再说妻子,她出生在城市,从小家境优越,嫁给我这个来自农村的穷小子,她一点儿也不嫌弃,而且和我母亲关系融洽。她也经常提醒我:“与开发商打交道,心里要有底线,不然你会心理失衡。”“我们不能收受人家的钱物,不求大富大贵,只求平安,老少幸福。”她还经常举一些事例给我听,我有时不愿听,甚至还嫌烦。现在想起来,我对不起与我相濡以沫的妻子。
在国外留学的女儿也常常打电话给我,让我不要忙得太辛苦,各方面要注意保重。并说,现在她可以打工了,会节约用钱的。想想豆蔻年华的孩子,远在千里迢迢之外,却这么懂事,这么善解人意。可这么一个幸福的家,却被我毁了。我靠自己勤奋拼搏干出的成绩,也在一念之间全没了。
深刻反思自己,回想从辉煌到堕落的轨迹,鲜活的事实告诉我,权力和金钱联姻,孕育的只能是良知的泯灭与罪恶的滋生。我从一个普通的办事员到正科,手里有权后,以权敛财,利欲熏心,贪得无厌,不正应了这个规律吗?我走到今天这个地步,完全是咎由自取。我一定吸取教训,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归自由人生,做点对社会有益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