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突发倒在工作岗位上
20.08.2015 04:03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资料图片)
兰州晚报讯(记者雒焕素)8月18日上午,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巡警大队副大队长雷军在值班期间,因持续紧张工作突发心脏疾病,送金昌市人民医院救治无效,于当日10时31分去世,享年43岁。8月17日至18日,雷军同志在巡警大队带班。带班期间,除完成正常巡逻执勤外,还受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指挥中心指派,共处理警务10次,其中,处理群众救助3起,打架斗殴3起,其他治安案件4起。至8月18日凌晨5时许,雷军同志已连续工作20小时未休息。
记者自金昌市公安局了解到,雷军同志生于1972年11月,1991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生前任金昌市公安局金川分局巡警大队副大队长,二级警督警衔。自参加工作以来,他一直在广州路派出所、巡警大队等基层所队工作,24年如一日,一步一个脚印,认真地履行着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为人民服务的神圣职责,工作成绩突出,先后荣获金昌市“十佳青年卫士”、金昌市“新长征突击手”、金昌市“严打”先进工作者、金川区2006-2008年度禁毒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嘉奖2次。
惊闻雷军同志因公牺牲后,金昌市政府党组成员、金昌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高永宏同志第一时间向金昌市委书记吴明明、金昌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应华等领导进行了汇报,按领导指示全力做好有关善后治丧工作。截至8月19日下午,甘肃省公安厅副省长、省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马世忠,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白瑞庆,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巡视员李宗锋,省公安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李晓林等致电表示慰问并敬献花圈。甘肃省公安厅党委、甘肃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亦派人到金昌慰问雷军同志亲属并参加遗体告别仪式。
本文来源: 兰州日报
20.08.2015 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