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议

27.11.2015  02:54

    拒绝啃老却拒绝不了亲情

    日前,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吉林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并决定明年5月1日正式实施。本条例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或者其他亲属要求老年人给予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

    @玫昆仑:我国是一个由亲情维系的社会,父母看到子女按揭买房,一生做“房奴”,还不是“痛在娘身上”?舔犊之情的父母肯定会想方设法帮助子女买房。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在由亲情维系的社会里,法律法规真不是万能的,不能解决所有问题;法律法规与亲情博弈,法律法规不一定是赢家;解决“家务事”,必须依靠道德规范。否则,老人可拒绝啃老,怎么能拒绝亲情呢?

    离婚保证书盖公章不仅关乎私德

    25日上午,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顺河法庭庭长黄涛向情妇出具的七份保证书在网上热传,其中部分承诺按时离婚的保证书还加盖了法院公章。25日中午,丰县人民法院回应称,丰县纪委已在24日下午开始调查此事,法院党组24日也作出了暂停黄涛执行职务,接受组织调查的决定。

    @铁永功:给荒唐的“离婚保证书”加盖公章,并不会增加文件的法律效力,只会让当事人的行为显得更加荒唐,并让司法权力形象受损。此事之所以引起普遍关注,并不仅仅因为法官搞婚外情、离婚保证书盖公章等狗血情节,更是因为其反映了官员私德与公权的关系,以及加强党纪约束和八小时以外监督的必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