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议

25.05.2015  02:08

    副局长称“没权被送116万元”是装蒜

    广西钦州水利系统腐败窝案被端,此案涉案人员40人,涉及水利工程项目数百个,其中仅涉及农村人饮工程的资金就达5.4亿元。其中,钦州市钦北区水利局原副局长陈绍贵,据说实际权力并不大,他说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管材供应商居然给他送了116万元。

    @阿曼:“庙大神仙多,进庙就拜神,见神就烧香”。不管对方是哪路“神仙”,管不管事,都拜一拜总是没错的。手续齐全的,拜一拜,审批得更快;手续有问题,进了贡,更可以瞒天过海。副局长无实权又怎样,照样是庙里的“神仙”啊!有道是“小鬼难缠”,就算是面对比副局长更“无权”的普通科员,在项目审批繁琐冗长的流程里,难保不会和他们打交道,难保不会被刁难。之前被报道的南方某省会城市房产部门,区区一个打字员,就受贿400万,说得就是这个理儿。副局长没有直接权力,而打字员,看上去似乎连“间接权力”都没有,但是,他们都有向权力借力的本事。

    用公权“人肉搜索”的公职人员涉嫌滥权

    乌鲁木齐男子王建因孩子被吓哭打歪狗嘴,之后被人肉搜索,被迫公开道歉却被爱狗人士围攻一事余波未平,采取非法手段侵害公民权利的人员正在一一受到处理。继那位跳上当事人私家车车顶进行踩踏的“英雄”,受到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后,一位参与“人肉搜索”的新疆交警,受到单位“全局通报处理,作出深刻检查,给当事人公开道歉”的行政处理。

    @小蒋:公职人员必须清楚自身的行为底线,不能将权力公器用于私人目的,哪怕这种使用是“非牟利”性质的。如果公职人员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损害的不光是收集有关信息的公权部门的公信力,更是对公民隐私的直接侵害。在某种程度上,这已不属于“人肉”范畴,而涉及滥用行政乃至司法的调查权。如果造成严重后果,理当按照违纪违法论处。权利也好,权力也罢,都是有边界的。就爱狗者与不爱狗者而言,双方的权利都不能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能以侵害另一方的权利“成就”自己的权利。至于公权力的行使,更不能以伤害个人权利为代价。

    “90后傍大款调查”有无傲慢与偏见?

    某社交网针对2573名“90后”大学生开展了一项年轻人爱情观不完全调查。调查显示,在对怎样看待“傍大款”的现象上,67.7%表示这种现象无可厚非,但自己不会去做;表示强烈反对,厌恶的占20.4%;称这种说法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占7.1%;表示如果有这样的机会,自己也想尝试的则占4.8%。

    @朱昌俊:虽然67.7%的“90后”表示“傍大款”无可厚非,但也都表明了“自己不会去做”。而对于这项调查结果的强调如果换一种说法,比如面对有傍大款的机会,只有4.8%的90后表示想参与,或会呈现出完全不一样的传播效果。舆论传播突出强调7成90后不反对傍大款,更多或仍是从一种对90后的刻板印象出发的结果。在一个多元化的时代,年轻人的价值观与这代人的形象,已不可能如过去时代那般具有高度同质性和脸谱化,如不能意识到他们本身就是“多元”的,那再多的调查结果最终都可能是一种“矛盾”,而距离真实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