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议

22.10.2014  04:28

    中外联手让贪官无处遁形

    澳大利亚媒体20日报道说,澳方已同意协助中方的追逃追赃行动,没收逃逸贪官资产的行动将在几周内展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以空前力度打击腐败,“打老虎”没有上限,“打苍蝇”也没有下限。官员只要查出贪污腐败行为,必遭严厉处置。中国这种长效、持续的反腐,不仅受到世界关注,也赢得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理解和支持。

    @徐海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打击贪腐是国际共识。越来越多国家意识到,不能任由他国贪官滥用本国移民或金融政策,不能让旨在吸引人才和资金的移民政策变成他国贪官外逃的“快速通道”,也不能让本国银行系统成为他国贪官的保险箱。如今,中澳政府和警方携手合作,深挖一些隐匿在澳多年的“巨贪”。此举不但为在逃贪官敲响丧钟,也为境内一些蠢蠢欲动的贪官敲响警钟。事实证明,腐败行为无论在世界哪个角落都会遭到唾弃,贪官无论在哪个国家都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对于这些败类,各国应该精诚合作,让正义得以伸张,让贪官无处遁形。

    高学历人才开“路边摊”浪费吗

    卖肉夹馍、卖菜、卖米粉,这些本都是小商小贩的生意,最近却吸引了名校学子、名企员工等高学历人才加入:薪酬优厚的IT人卖起了肉夹馍,自号“西少爷”;社会学专业毕业生辞职做起了“青年菜君”;法学硕士离开高档写字楼转而卖米粉,创办了“伏牛堂”……这会不会是人才的浪费?

    @林丽鹂: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已经进入中等收入国家行列,消费和服务在中国经济转型升级的过程中将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高学历人才之所以愿意放弃稳定的工作到传统餐饮业中去创业,正是看到了我国服务业转型升级的大机遇。并且不只是背景光鲜的高学历人才,只要尊重用户需求、开拓创新思维,都能给传统服务业转型升级插上腾飞的翅膀。

    增设“收礼罪”是反腐端口前移

    18日,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会议上,建议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议案,其有望加入“收受礼金罪”。该罪名是指公职人员收受他人财物,无论是否利用职务之便、无论是否为他人谋取利益,都可认定为此罪。此前曾有专家透露,为打击官员“礼尚往来”,正研讨的刑法修正案(九)或写入收受礼金罪。

    @周明华:纵观近年来不断被反贪部门擒出巨贪的“贿迹”,我们不难看出,他们触犯受贿罪,往往从最初的“礼尚往来”开始。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受贿罪非常明确,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这就意味着,官员一旦没有“索取”或未有在短期内为送礼方直接谋取利益,便不可能将其定性为受贿罪。从这个意义上说,增设“收礼罪”是补白相关法律之缺,是将反腐端口充分前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