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言网议

27.08.2014  02:36

    教官和师生军训冲突匪夷所思

    湖南龙山县皇仓中学近日发生一起“军训冲突”。之后,当地政府就此事通报:皇仓中学军训过程中,教官与师生发生肢体冲突,共造成42人受伤,其中教官1人,教师1人,学生40人。并表示将严肃追责相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及时语:我国兵役法规定,军训由教育部门和军事部门共同负责。在人们的观念中,军训能教给学生的一个价值就是纪律严明,军训也是展现军队优良作风的一扇窗口。因此,每所学校的军训都不容有失,对军训教官的挑选应慎之又慎。而这样的一起冲突事件,已经远远背离了军训的本义以及军训的教育价值和社会价值。当地直接组织军训的相关部门,都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事件真相需要调查,当然更要追责。

    张国立如何能自证不肾亏

    广告法修订草案近日“走漏风声”,一连串更趋强硬的限制措施,对于消费者来说无疑尽是利好。提交全国人大审议的广告法修订草案,增加了广告荐证者行为规范和法律责任。相关报道表述:这意味着明星等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因此,新闻的标题做得既形象,又直观——明星代言产品须先使用。

    @刘雪松:作为产品的荐证者,代言产品广告的明星,无疑是一个质量与信誉把关的重要责任主体。尽管“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未接受过的服务作证明”,看起来有点苛刻,甚至貌似有些强人所难,但是,对于企业与明星来说,这个限制,便意味着产品与明星之间,有着既相互认可、又相互连带的责任关系。由此,明星代言,必须找到“”的产品。而产品推广,必须找到“”的明星。因而,这种限制,既是对广告发布的规范,也是对产品可靠的约束,两者都有必要。当然,产品质量出现的问题,最大的责任主体还在监管。将监管的责任,在更加严厉的法制框架里“洗洗更健康”了,“知心爱人”们代言的时候,才会觉得责任不孤单,洗洗更健康。

    杭州拟立法禁“啃老

    杭州市法制办拟定的《杭州市老年人权益保障规定(草案)》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面向社会征求意见。这部法规在保护老年人权益方面作出了多项规定,其中包括禁止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啃老”,对于虐待老人的养老机构最高可罚款3万元。

    @欧阳晨雨:近来由啃老引发的多起血案,敲响了立法警钟。客观讲,地方立法亦有可行空间。宪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的有关条文毕竟较抽象,像杭州市“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不得以无业或者其他理由要求老年人提供经济资助”的立法条文,则更具实操性。当然,立法并不是包治百病的良药。在消除啃老问题上,还需多管齐下,在健全社会保障机制、营造“老吾老”的良好风气等方面,付出更多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