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向素:以共识推进宪法实施

30.11.2015  10:29

  原标题:以共识推进宪法实施

  一说到宪法,很多人会立即说“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继而表示宪法规定比较原则,不如其他法律和公民个人之间的关系那么密切。其实,宪法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从内容看,宪法基本可以分为两个部分:一是宪法价值目标——保护公民基本权利、实现人的尊严;二是国家权力配置与运行机制——限制公权力、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前者通过确认公民的平等权、政治权利和自由等七大类基本权利,要求政府为公民行使这些基本权利提供均等性、基本性、公益性和便利性的基本服务,为人营造出一个能够尊严生活的公共空间,并让这些基本权利作为宪法第二章紧随宪法总章之后,凸显公民基本权利在宪法中的地位高出国家机关、国家机构。后者通过规定国家权力的配置和运行来规范执政者、执法者行使权力,防止因滥用国家权力的侵害或不当限制公民基本权利,并要求政府采取措施保障公民基本权利不受到其他个人和机构的侵犯。宪法以“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这样鲜明表述,昭示人民通过民意代表机关——人大,设定保护公民权利和限制国家权力的宪法,保障公民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从而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由此,我们应当形成的宪法共识应当是保障公民基本权利、限制国家权力。其中,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宪法设置国家权力配置与运行机制限制国家权力的原因,国家权力配置与运行的实践则是为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实现。

  宪法共识要在实践中得到实现,一方面需要宪法对公民基本权利做出明文阐释、细化这一价值目标内涵,将生命权、思想和信仰自由以及迁徙自由、财产权更加完善起来,避免因形势变化产生尖锐、激烈的矛盾;另一方面又需要对国家权力的配置和运行做出规定,在激励国家权力保障实现公民基本权利的同时,防止国家权力损害公民基本权利。

  在兰州,市委市政府多年来坚持依法治市,将工作重点一直放在民生、经济方面,认真贯彻执行包括《兰州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兰州市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兰州市城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兰州市居民医疗救助办法》、《兰州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细则》、《兰州市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实施细则》、《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兰州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办法》在内的一系列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地方政府规章,统筹做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治污染、畅交通、惠民生等重点工作,公民基本权利得到较好的保障。但是,随着兰州经济社会发展,公民的生存和温饱基本有了保障,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重心必将逐渐转向均衡保障具体公民基本权利。在这个过程中,如何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核心工作。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需要为衡量标准,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应抓住以下几点:

  一是要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落在实处。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理念,以宪法为根本活动准则,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保障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落在实处。只要法律没有禁止,公民就享有选择和行动的自由;未经法律授权并经合法程序决定,任何公民的生命、自由和财产都不得被侵犯或者剥夺;任何违法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的追究。

  二是要贯彻“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原则。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切实贯彻“党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原则,摈弃一切形式的“宪法虚无主义”影响,毫不动摇地依据宪法精神、原则与规范治国理政,按照宪法的逻辑思考和解决各种社会问题,不超越宪法和法律执政,努力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各种违宪行为。

  三是要在法治轨道上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厘清权力责任边界,落实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程序,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

  四是要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起宪法规定的监督职责。中外历史上所有严重破坏宪法实施的重大事件,都是执政党和公权力的违宪运动导致的。根据宪法规定,推动人大及其常委会担负起的监督职责,对地方性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运用权力的行为进行合宪性审查或违宪审查,让与宪法的规定相抵触的违宪地方性法规和违宪行使公权力行为无效。

  公民的尊严和自由、人民美好的愿望和国家的基本价值观,都由宪法宣示。让我们通过学习达成宪法共识,让宪法信仰植根心底,贯彻实施宪法来保障公民基本权利,凝聚民心,汇成兰州人依法治市的深沉动力,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轨道推动改革发展,驶向更加美好明天。

  (作者系中共兰州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