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院与市司法局召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协商会

14.03.2016  16:19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法律服务队伍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积极作用,3月4日,嘉峪关市院与市司法局召开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协商会,市院分管检察长、控申处负责人及市司法局局长、律师公证管理科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该院蒋康志副检察长就中央政法委《关于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认为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既是为信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也是提高自身能力素质、彰显社会责任的实践和锻炼;充分发挥律师的独特优势、动员律师积极参与,评析信访事项,引导申诉,是推进涉法涉诉信访走向法治的重要途径,是形成良好信访秩序的制度保障。
        经过协商,在省政法委、司法厅还没有出台具体规定的情况下,市检察院与司法局积极主动先行探索,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涉法涉诉案件,经过检察机关释法说理不服仍重访的,通过与司法局对接,派出有经验的律师参与到息诉息访活动中来,站在法律的立场上,从第三方的角度听取诉求,对当事人释法析理、答疑解惑,提出处理建议,促进案件得到公正处理,实现息诉息访。
      最后,双方商议近期由市司法局尽快制定方案上报市委政法委确定,同时对符合条件的信访案件或事项积极进行试点,并且对调解活动情况进行宣传,努力让信访群众感受到法律服务的便捷和诉求解决的顺畅,着力提高依法解决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