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发现,甘肃很多露天作业者并未领到高温补贴
原标题:高温补贴这把“遮阳伞”怎么撑? 记者连续几天走访发现,很多露天作业者并未领到高温补贴
高温下工作的建筑工人 西部商报记者 丁凯 摄
连日来,“秋老虎”持续发威,我省多地开启高温模式。随着高温持续,高温津贴发放也愈加受关注,建筑工人、环卫工人、公交司机、餐饮服务员,加上近年来新出现快递员、送餐员、收费员等所构成的露天作业人群,他们每日冒着炎炎烈日,挥汗劳作。那么,兰州的露天作业人群是否都领到了高温补贴呢,用工企事业单位是否尽责为劳动者撑起高温补贴“遮阳伞”,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现状:有的有、有的没 高温津贴发放看良心
持续高温,给施工一线的工人们带来了巨大的考验。为了保证职工们的身体健康,保障工程有序推进。近日,兰州各大施工工地积极开展施工一线“夏送清凉”关爱职工活动。记者从兰州轨道交通中铁二十一局、中铁二十局项目部获悉,根据规定,每年有防暑降温费用,一般用来买茶叶、冰糖、饮料、绿豆等防暑降温用品。另外,工程项目部在最热的天气,还购买西瓜、饮料,清凉油蚊香等。兰州公交集团今年除开通了多趟空调公交线路外,还为每位公交司机师傅发放了高温津贴及防暑降温饮品。
上周记者在火车站西侧一工地看到,几名工人正汗流浃背地工作。当询问他们是否了解有关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相关通知时,一位外地来兰的工人说:“我在兰州的工地上干了好几年,从来没听说过有发放防暑降温费的说法。”在雁滩一房建项目现场施工的工人也告诉记者,他以前在某事业单位干临时工时听说过夏天要发放防暑降温费,但当时单位只给在编职工发放,现在在工地干活更不敢奢望防暑费了。
8月15日,记者走访城区户外工作者时,当问他们工地是否发放防暑降温费,一些环卫工人、建筑工人们也纷纷摇头称不知道有这样的费用。“后厨这么热,老板也不给发高温津贴,我们这种服务员一般老板都不签劳动合同,找也没人管!”在西关附近一家火锅店上班的程丽丽告诉记者。
同时,对于近年来不断壮大的快递员、送餐员队伍,他们领取高温补贴的情况也不乐观。前日中午,记者回家吃过午饭后,躺在床上刚眯眼享受午觉时,手机铃响了,早不来晚不来偏偏这会通知取快递,午休被搅,心中很是不快。刚走到小区门口,一个身穿白色T恤的中年男子正挥汗如雨地从车上卸下一件件快递包裹,白色的T恤已被汗水浸透,紧紧地贴在他的上身。“您好,您是来取快的吗?准备给您送上(楼)去,可门卫不让,只能麻烦您下来取!”快递员胡师傅边说边不断地用手抹去黝黑脸庞的汗水。攀谈间,胡师傅告诉记者,天气热,许多人不愿意出门,都在网上购物,快递件数量剧增,他们中午也要顶着高温送件,基本没时间休息。当记者提起高温津贴,胡师傅显得没有概念,经记者解释后,胡师傅确认公司除发了些矿泉水饮品外,并未发放高温津贴。“每天中午饭点,我要骑车在南关附近写字楼间穿梭2个多小时,将几十份不同餐食送到不同大楼、不同楼层的顾客办公室中。”“不像快件包裹,放到楼下就可以了,这汤汤水水,要是送的晚了,顾客退餐投诉,一趟就白干了”,五月份刚来兰州送快餐的程斌无奈地告诉记者。当问起是否领到高温津贴,程斌告诉记者,由于他入职时间不长,目前还没有和公司签合同,试用期只发底薪,还得完成任务,高温休息都没有,更别提高温补贴了。据记者走访了解,兰州市区目前除了顺丰、京东等大型连锁且管理较为规范的快递品牌为快递发放了防暑降温相关福利外,其他快递公司并未主动地去为快递员撑“遮阳伞”。
连续几天走访调查发现,很多露天作业者并未分到高温补贴这份蛋糕,而这一现象普遍存在于一部分中小企业、私营企业中。
标准:高温露天作业每人每天可领12元 不发可投诉
那么,高温津贴是在什么情况下发,都发给谁,又是怎样的发放标准呢?据了解,去年8月5日,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调整甘肃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简称《通知》),对全省在岗职工高温津贴标准进行调整。《通知》中明确了调整后的高温津贴发放范围:包括存在高温作业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差额拨款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参照执行。发放条件为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调整后我省高温津贴发放标准为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业人员每人每天8元,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的,在每年6~9月发放。
对于劳动者来说,所在单位不按规定发放高温津贴怎么办?记者从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了解到,高温津贴的发放是按在岗职工实际出勤天数计发的,在每年6月~9月发放,高温津贴不得以实物抵顶。符合发放范围和条件的劳动者而未按期如数领到高温津贴,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反映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另外,劳动者因高温作业或者高温天气作业引起中暑,经诊断为职业病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针对部分用工单位从员工的基本工资中扣除用于高温津贴费用的行为,从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工作人员同时表示,最低工资标准是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劳动者的最低报酬,不包含加班工资、高温、有毒有害等特殊工种环境下的津贴。企业将高温津贴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呼吁:
相关部门采取措施
确保高温津贴落实
高温作业的环境中,会使人头晕、心慌、疲倦,有中暑晕倒的情况发生,严重者甚至会危及生命。高温补贴是炎炎夏日的一项“福利”,记者数日走访发现,在兰州高温补贴只是一部分人的“绿豆汤”,并非人人有份。
究其原因主要有三点,第一,部分劳动者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对自身享有权利福利不了解,劳动维权意识淡薄;第二,近年来,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大力推进劳动关系双方签订劳动合同,但就目前来看,一些中小企业、私营企业、个体户在雇佣员工时,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仍广泛存在,缺乏法律约束,法律规定员工福利很难落实;第三,我省虽对高温津贴相关发放标准进行了规定,但并未明确规定拒不执行高温津贴发放的惩罚措施,缺乏有力的监管。
因此,呼吁广大露天作业人员应树立法律法规及维权意识,相关部门应出台对应强有力的监管执行措施,从而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 编辑:王生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