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恶劣农资案将挂牌督办
【本报讯】3月26日,记者从省农牧厅获悉,为了更好地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维护农民合法权益,近日我省印发《2015年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做到6个100%,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和区域性制假售假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查办。
《方案》强调,要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严格实施农资监管,严厉打击农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农资质量安全可靠。努力实现农资生产企业现场检查率达到100%,投诉举报案件查处和反馈率达到100%,检打联动到位率达到100%,重大案件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率达到100%,上级督办案件查处率达到100%,农资生产经营使用行为进一步规范,农民群众满意程度进一步提高,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好转,确保全年不发生因假劣农资引发的重大农业生产安全事件和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全年粮食丰收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提供保障。
《方案》要求,在春耕、秋播、动物疫病高发期、蔬菜生产季节等农资购销、使用高峰时期以及国庆、元旦、春节等重点时段,以农资批发市场、专业市场和集散地、农资展销会、运销大户、重点企业、流动商贩为重点,加大对农资生产、销售和使用地区、主要农作物种子生产区、区域交界处游商活跃区的检查力度。其中种子要以小麦、玉米、马铃薯、棉花、洋葱、西瓜和当地其他主要经济作物种子为监管重点,以国家级玉米种子生产基地县和种子集散地为重点区域,以近三年监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企业和问题经营门店为重点对象,积极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点面结合、深挖严打,加大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打击品种侵权、未审先推、制售假劣种子、无证生产经营、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春耕前,各地农业部门要全面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加强重点单位监管,对不符合法定资质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予以吊销、取缔。要加快建设集信息采集、信用评价、动态监管、快速反应于一体的农业执法监管信息平台,及时公告审批、撤销、注销、吊销等信息,并向上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及时更新并依法公开辖区内生产经营主体基本信息,实现农资产品的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追踪、质量可控制,不断提升农资监管的信息化水平。
同时,要把连续两年抽检不合格、群众投诉举报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作为重点对象,提高监督抽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对在流通、使用环节特别是在监督抽查时发现的涉案线索,要一查到底;对不配合提供进销货台账和供货来源的,要列入重点监控对象。要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深挖假劣农资源头,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产品违法行为,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办理一批大要案件,端掉一批黑窝点,严惩一批违法犯罪分子。对涉及面广、影响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制售假劣农资案件和区域性制假售假案件,要挂牌督办、限期查办。对制假售假源头不在本辖区的,要及时上报案件信息,发送协查通报。涉及其他部门或者多个部门的案件和线索,要及时做好通报、移送工作,必要时会同有关部门成立专案组查办。
记者魏奇峰实习生金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