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你的手机成了别人的“钱袋”

12.04.2016  12:21
原标题:当心你的手机成了别人的“钱袋

  鉴于手机客户端自动登录、小额免密支付、二维码扫码支付等功能,能够随时随地为人们的经济交往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使用。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一些不法分子也乘机将之列入新型的盗窃手段,以致一不留神,你的手机便成了别人的“钱袋”。

   旧机送人

   支付宝密码遭修改

  齐女士和古某是大学时的“闺蜜”。毕业后,齐女士通过在江西摸爬滚打五年,积累了可观的资金。而在深圳发展的古某,却由于高不成低不就,落得两手空空。2015年9月,古某在齐女士的一再相邀下,终于答应前去帮帮齐女士。古某当然知道,齐女士所说的“帮帮”,其实既是给自己一个台阶,也是给自己一个机会,只可惜她没有把握。齐女士也没有料到,一番好意竟是引狼入室。

  刚见面,齐女士便发现古某的手机不仅陈旧而且少了许多功能,遂将自己使用过的一部手机和号码交给古某使用,并特别叮嘱,已绑定自己的支付宝账户,让古某注意保管。

  一周后,古某无意之间看到了齐女士的身份证号。出于好奇,她通过身份证号找到齐女士的支付宝密码,并对密码进行修改。操作成功后,古某想到原本在同一起跑线上的同学,转眼之间落差竟如此之大,甚至自己已是寄人篱下,心中越来越不平衡,遂抱着“不花白不花,花了也不知道”的心理,分数次将齐女士支付宝内的12万余元转至自己的银行卡内。

  当然,古某最终因盗窃罪被法院惩处。

   借出手机3万元现金去无踪

  朱女士和季某既是同一家公司的采购员,还居住在同一间宿舍。公司为方便采购员工作,让每人每月都可以预借5万元现金,并绑定在各自手机的支付宝上。

  2015年10月的一个周末,朱女士和季某外出游玩时,突然接到供货商要求预付2万元定金的电话,鉴于自己的眼镜恰巧被摔坏,朱女士只好将密码告诉季某,让季某在自己手机中操作支付。岂料,季某却记住了密码,并将主意打在她剩余的3万元现金上。

  当天晚上,季某乘朱女士洗澡之机,拿起她放在床上的手机,往自己一张几乎不用、以自己母亲名义办理的银行卡里转去了5000元。两日后,见朱女士没有一丁点反应,季某又以自己手机没电、可能中了病毒为由,3次借用朱女士手机,转走了卡内的25000元现金。

  朱女士发现3万元现金分文不剩后,虽曾怀疑过季某,甚至还暗暗提示如果季某能够将款返还,便既往不咎。不料,季某反而责骂朱女士不该指桑骂槐,连她也不相信。无奈之下,朱女士选择了报警。公安机关顺藤摸瓜,很快锁定了季某。两个月后,季某被法院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手机丢失二维码消费受损害

  章某虽然在一家效益相当不错的公司工作了3年,但因为平时工作不太努力,甚至得过且过,加之整天网购这网购那的,几乎就是一个“月光族”,根本谈不上有多少积蓄。当读大学的弟弟要求她给他买一部好一点的手机后,平时在弟弟面前吹嘘惯了的章某,竟然由于缺钱而不知如何是好。

  2015年11月2日,公司召开全体员工会议散会后,走在最后的章某竟然发现一部别人落下的、正是弟弟心仪的某品牌手机。“真乃天无绝人之路!”章某一阵狂喜,悄悄顺手放入了口袋。当失主赵先生一个一个科室寻找时,章某谎称没有看到。

  不久,章某乘周末准备将手机寄给弟弟,路过一家大型超市时,见有人用手机扫专属二维码,用支付宝办卡购物,且无须输入支付密码,便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掏出捡来的手机扫了扫,发现竟然有10000余元现金后,一阵狂喜,全部购买了储值卡。

  可惜章某没有料到,其实赵先生通过调查谁是后离开会场的与会者,已经怀疑上了章某并且报了警。而章某使用手机购买储值卡的行为,很快便被公安机关锁定。

   手机绑定银行卡数次被转账

  虽然自己的经济实力远远超过了同乡、同学谢某,但黄女士从来没有轻看过谢某,不仅时不时带谢某逛街购物,甚至谢某需要买些什么,也总是抢着帮其付钱。

  2015年12月7日,黄女士再次邀请谢某一起去逛超市。进入超市前,黄女士谈及没有带多少现金,但银行卡里还有15万元存款。进入超市后不久,黄女士接到丈夫电话,要求迅速赶往快递公司签收物品。黄女士又驾车带着谢某一同前往。在黄女士办理清点手续过程中,谢某见其手机和银行卡均放在车上,立刻产生了歹念:将黄女士的银行卡绑定在自己的支付宝上,并用黄女士的手机进行验证码操作。一切完毕后,谢某删除了相关信息。

  在接下来的一周,谢某分多次将黄女士银行卡内的钱,先转至自己的支付宝账户,再转入自己的银行卡。为避免被黄女士怀疑,谢某继续若无其事跟在黄女士鞍前马后。在黄女士使用卡或手机时,故意远离,制造一切都不知情和没有接触机会的假象。

  直到半个月后,黄女士才发现卡内10万元现金已不翼而飞。而“聪明”的谢女士并未逃脱锒铛入狱的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