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洁丽总审计师在甘南陇南检查审计质量时强调 严格依法审计 进一步提高审计质量
近日,省审计厅党组成员、总审计师李洁丽带领法规处相关人员,对甘南、陇南及其所辖部分县级审计机关的审计质量进行检查。
检查组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依法履职尽责的通知》精神,结合新常态下审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提出贯彻落实通知的具体要求。李洁丽指出,审计质量建设关乎审计形象,体现审计价值,决定审计成效,要按照“强精实严”的要求,坚持政策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法治导向,主动作为,有序作为,有效作为,有力作为。 一要 不断健全完善审计质量管理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对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审计计划管理制度、审计项目审理制度等,及时进行“废、改、立”,形成科学完善的审计工作管理制度体系。 二要 不断规范审计工作流程。要科学合理、量力而行地制定审计项目计划,项目向重点集中,力量向重点收缩、内容向重点发力,抓住节点、环环相扣、件件到位;要全面充分调查了解被审计对象情况,制定明晰、具体、可操作的审计实施方案,要取得充分、适当的证据,确保审计结果经得起检验,要严格落实审理制度,及时跟踪督促,确保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三要 不断提高审理工作质量。要配齐配强审理人员,提高跟踪审理比例,前移审理关口,对审计实施方案确定事项的完成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揭示情况、法律法规适用情况和审计定性处理情况,认真严格审核,形成审计组长、业务部门负责人和审理人员等多层把关的审计质量防控体系。
李洁丽强调,依法审计是每一名审计人员必须坚守的工作底线,要时刻铭记,时刻践行。要严格执行《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重申严格依法履职尽责的通知》,在法定职责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依照法定程序严格规范审计监督权力运行。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审计工作纪律,严肃执纪问责,强化责任追究,凡责必尽,失责必究,问责必严。
供稿:法规处 杨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