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资金管理 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0.12.2016 09:11
本文来源: 政府
12月底,对已归集两年以上未使用的项目资金,按财政部存量资金管理办法,全部统筹使用;对归口单位在财政归集账户存放的押金、保证金、集资款等不属于财政性资金,以后年度还需退还单位及个人的资金,按暂存款在财政代管户统一管理。
通过以上措施,彻底解决单位基本户核算内容杂,财政资金“沉睡”等问题,强化预算支出的刚性约束,提升单位科学编制预算的能力,提高资金效益,彰显财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本意。
本文来源: 政府
30.12.2016 09:11
庆阳市检察机关支持7位贫困户起诉讨回了欠薪
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关键期,检察
定西市院通过公开答复化解一起信访案件
5月20日,检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