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措并举 强化落实 积极做好环境信访工作

20.03.2015  13:04

为及时处理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甘肃省环境保护厅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举措。3月18日,向全省各地下发通知,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地高效妥善处理各类环境信访案件。

拓宽举报投诉渠道。要求各地严格落实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利用“12369”投诉举报热线、环保投诉网络、来信、来访等平台,及时收集群众环境投诉案件。要求各级环境保护部门指定专人,每天对各类环境信访案件进行逐条逐项分类查处,确保群众言路畅通,查处高效。

及时公开反馈信息。凡是办理结案的环境投诉案件,除涉及保密事项外,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将案件查处情况第一时间向投诉人反馈,做好信访人员思想疏导工作。并通过网络等媒介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制定举报奖励制度。为调动群众主动参与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各级环境保护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环境举报奖惩措施,主动向当地政府和财政等相关部门汇报,申请专项资金,对重大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查实,对举报人给予物质奖励,营造社会各界及时如实举报环境违法案件的良好氛围。

加大信访查处力度。各级环保部门要指定专人、明确时限,对近3年来辖区内长期上访、重复上访、缠访等环境信访问题进行梳理归类,选派监察人员实地核实查处,切实做到“有件必查,跟踪问效,查必有果”,按照依法、及时、就地疏导解决的原则,对历史遗留环境信访案件进行严肃查处,切实把矛盾化解在辖区内,把问题解决在开端期,最大限度减少重复上访、到省上和国家上访及缠访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