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法律监督深化反腐倡廉---《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解读
3月24日上午,在兰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华风向大会作了《兰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报告显示,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保持反腐决心不变、查处尺度不松,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7件242人。
2015年 保稳定守平安
【打击刑事犯罪】受理提请审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196件5329人,同比分别上升15.4%和11%,经审查批准逮捕3791件4744人,同比分别上升5.1%和13.1%;受理移送起诉各类刑事犯罪案件4993件674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4807件6249人,同比分别上升3.7%和1.4%。批捕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嫌疑人327人,起诉394人。
【查办职务犯罪】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57件242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120件181人,渎职侵权案件37件61人。查办厅级干部1人,县级干部3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3762万余元。依法查处了省新闻出版局副巡视员卢某某贪污、受贿339万元案件,省气象局25人贪污、贿赂窝案等一批大案要案。成功起诉青海省委原常委、西宁市委原书记毛小兵受贿、挪用公款案。监督落实发放各类惠农补贴2.43亿元,纠正不合规发放资金10起,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35件41人。
【强化诉讼监督】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向公安机关发出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8件,公安机关立案14件16人,纠正漏捕72人、纠正漏诉71人。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向法院提出抗诉3件。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203件,提出抗诉2件,提请抗诉4件。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审查减刑、假释2186人,依法纠正不当减刑、假释10人,纠正刑期计算错误2件,监督收监4人,检察监督特赦181人。畅通群众信访渠道。依法处理群众来信来访112件,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0件,救助刑事被害人8人,发放救助金4.8万元。
2016年为“新兰州”建设提供司法保障
【维护社会稳定】严惩危害社会稳定的刑事犯罪,维护公共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着力加强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主动参与社会治理创新,着力加强特殊人群权益保障,维护网络安全,促进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推进反腐倡廉】既要查办领导机关和重要岗位、重点领域的职务犯罪,又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及不作为、乱作为背后的职务犯罪。尤其对群众身边的“小官大贪”,深挖严查、一查到底。把预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广泛开展警示教育、预防宣传,深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运用,拓展预防工作影响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
【加强自身建设】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保护,促进行政机关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健全司法办案组织形式,提高司法公信力。加强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深化“两个责任”落实,巩固“四风”和司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着力加强检察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